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现就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范围

被推荐的企业需严格符合《通知》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各项要求,除此之外,应是经认定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或“隐形冠军”培育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优先推荐。非省级“隐形冠军”企业或“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没有推荐资格。

二、组织实施

1、推荐名额安排。根据各市中小企业分布数量、培育情况和隐形冠军培育库企业数量等因素,确定了各市推荐名额,杭州、温州市各18家,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市各10家,衢州市6家、丽水市5家、舟山市3家。

已列为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不再推荐报送。

2、申报推荐要求。 企业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0571-56137700,18217433058)填报申报材料,请于7月31日前完成申报,并向区经信局提供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等纸质文本一式二份(推荐表纸质件和电子文本内容必须一致),申报表和佐证材料请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推荐文件和企业书面材料盖章后,于8月3日前报送省经信厅。

三、动态管理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按工信部要求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予以撤销。在申报期间和有效期内发现为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撤销称号,同时撤销省级“隐形冠军”或培育企业的称号。

联系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杨思宝、秦春林,电话:0571-85153236、85154906;省经信厅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处应红英,电话:0571-87059133。

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徐爱妮,电话89166922.

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河南埭路32号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6,邮编310000。

附件:1.工信部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2.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佐证材料(供参考)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2日

附件1 工信部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附件3 佐证材料(供参考).docx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