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余总工办〔2019〕1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中泰街道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断扩大帮扶覆盖面,更好地为困难职工办实事。街道总工会特制定《中泰街道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总工会

2020年6月28日

余杭区中泰街道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会文件精神的要求,建立余杭区中泰街道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应急救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应急救助专项资金”)。为规范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余杭区中泰街道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的基本原则是应急救助,帮助困难职工解决本人或家庭人员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遇到的家庭暂时困难。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三条: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由上级工会和街道总工会拨款,同时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资助。


第三章  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应急救助专项资金应列入年初工会经费预算,单设科目,实行专款专用,其他任何开支不得在应急救助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条:为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机构并接受同级经审委的监督和审查。

建立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梁平同志担任,成员由蔡军、周香、张承海、朱铭燕、汪湛、冯赟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实施。


第四章  资金的使用

第六条:救助对象是本街道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遭遇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

第七条:符合规定条件的救助对象,街道总工会根据会员困难情况,经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可一次性给予500元-3000元的救助慰问金。且原则上受助人员一年内一般不得重复救助,确需重复救助的需经街道总工会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条: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遇到暂时困难的职工会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交所在单位工会签署意见。

2.填写表格:各单位工会填写好《中泰街道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申请表》,上报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3.初审: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及时进行走访调查,一般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特急情况特殊处理。

4.审批:由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救助金额,由组长审批发放。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涉及本办法有关具体事项的变更,须经街道总工会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如发现违规开支或挪作他用,应即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各基层工会应依照本办法建立相应应急救助专项资金和制定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泰街道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总工会

2020年6月28日

附件1

中泰街道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家庭人口


家庭成员关系

姓    名

关系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身 份






































基层(村社)工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经审查,该同志符合应急救助范围,给予一次性补助(大写):

元整。               

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身份证号:必须是15位或18位。

2.健康状况:请填写“良好”、“癌症”、“心血管病”、“脑血管病”、“尿毒症”、“精神病”、“肝病”、“血液病”、“糖尿病”、“肿瘤病”、“腰颈椎病”、“高血压病”、“肺病”、“一般疾病”、“残疾”。

3.家庭成员关系中,关系请填写“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儿子”、“女儿”或“其他”,身份证号、健康状况参见前文所述,身份请填写“劳模”、“在岗”、“下(待)岗”、“失(无)业”、“退休”、“病休”、“内退”、“农民工”、“研究生”、“大学生”、“中职中技”、“高中”、“初中”、 “小学”或“幼儿”。

4.身份:请填写“在岗”、“下(待)岗”、“失(无)业”、“退休”、“离休”、“病休”、“内退”或“农民工”。

5.申请理由:必须含致困主要原因。如“本人大病”、“供养直系亲属大病”、“意外灾害”、“子女上学”、“残疾”、“收入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下岗失业”、“其他”中的一项或多项,最多不超过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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