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因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被我局行政处罚(余公(闲)[2018]15912号),现该公司依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

经我局审核,该公司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9日-6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余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坚

电  话:0571-89261167

 地  址: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360号

邮政编码:311100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2020年6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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