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物品所有人见此公告后,请立即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所涉单位办理认领手续。公告后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公安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九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上缴国库处理。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非涉案公示表(2020.06.08).xls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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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2510856/2020-112966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0-06-08 09:0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下列物品所有人见此公告后,请立即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所涉单位办理认领手续。公告后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公安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九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上缴国库处理。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非涉案公示表(2020.06.08).xls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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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856/2020-112966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发布日期
2020-06-08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关于公布无人认领物品的公告
2020-06-08 09:00
下列物品所有人见此公告后,请立即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所涉单位办理认领手续。公告后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公安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九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上缴国库处理。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非涉案公示表(2020.06.08).xls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