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审办财〔2019〕12号)要求,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自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9月20日,对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百丈镇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度全年财政总收入0.6653亿元,较上年增长0.31%;地方财政收入3686万元,较上年减少0.48 % 。

根据百丈镇2018年财政决算报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当年度调整后公共财政收入预算3870万元,实际完成36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25%,比上年3703.87万元减少0.48%。根据财政体制结算办法计算,2018年公共财政可用资金 4991.49万元,比上年4371.84万元增长14.17%,调整后公共财政支出预算5570万元,实际完成6029.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25%,比上年4279.4万元增长40.90%,年初结余2852.87万元,年末结余1908.3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8年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879万元,实际完成63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50%。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000万元,实际完成5301.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03%。年末结余1077.28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8年预算数与执行数差距较大。2018年镇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156万元,为调整预算241.69万元的64.54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48万元,为调整预算956万元的172.38 %; 2018年镇财政政府性基金(含其他资金)支出中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7万元,为调整预算1446万元的60.65%;社会保障支出71万元,为调整预算367万元的19.34%。

2.收入核算不规范。2018年3月28日,百丈镇收到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拨入的手续费45655.45元未作收入,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管理。

3.部分下属单位2018年四季度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百丈镇中心学校2018年12月21日收到利息184.15元,百丈镇中心幼儿园2018年12月21日收到利息810.48元,百丈镇中心小学2018年12月21日收到利息470.88元,百丈镇成校2018年12月21日收到利息57.39元,截至审计日,以上合计1522.9元的款项未上缴镇财政。审计期间,利息已上缴。

4.个别下属单位2018年利息坐收坐支。

百丈镇镇东社区为百丈镇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2018年利息收入合计1395.87元,未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直接作为其他收入,坐收坐支。审计期间,利息收入已上缴。

5.办公家具采购未按规定纳入集中采购。根据集中采购规定: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5000元以上办公家具为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抽查发现2018年单笔金额5000元以上办公家具采购共计7笔,合计10.63万元,均为百丈镇政府自行组织采购。

6.小额印刷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定点采购。抽查2018年印刷服务采购项目共计6笔,合计3.13万元,均未按规定在定点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三、审计建议

1.百丈政府应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项目进度,对预算执行差距大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同时提高财政财务核算水平,规范财政财务会计核算,落实收支两条线。

2. 百丈镇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落实相关采购流程及要求。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百丈镇政府在审计期间已进行了整改及规范。如同时明确在今后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在预算编制前进行分析研判,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规范财政财务会计核算、落实收支两条线。对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百丈镇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开展制度学习,今后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流程和方式进行采购。

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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