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办(中心)、各区人大代表: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为进一步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居民议事代表的作用,更好的服务于街道党工委中心工作,现将《闲林街道居民议事代表专题议事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闲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闲林街道居民议事代表专题议事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居民议事代表的作用,促进专题议事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专题议事会议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专题议事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点工作,紧扣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主要研究该项工作有关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关决定,推进工作落实。


第二章   议事内容

第三条 专题议事内容包括: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明确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

2.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

3.居民议事会议期间提出的重点建议;

4.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5.代表联络站确定的议事内容;

6.其他需要研究处理的工作事项。


第三章   议事主体

第四条 议事代表一般由10-30人组成,以闲林街道辖区内的市、区人大代表及街道居民议事代表为主体,同时可视情召集若干选民代表,以增强议事的广泛性、民主性,扩大群众对议事结果的认同力、响应力。每次议事会由街道人大工委牵头做好议前准备、议中商讨、议后办理、议后评价等工作。   

选民代表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关心经济社会发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能正确表达群众意愿。

4.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第四章   议题确定

第五条  围绕街道年度重点中心工作,以及各代表联络站的全年工作任务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民生问题,在居民议事代表充分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按照“议近不议远、议小不议大、议实不议虚”的原则,确定专题议事主题,形成议事方案。    

第六条  确定的专题议事,涉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向居民议事代表提供相关内容和讨论的相关资料,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牵头部门加强沟通协调。


第五章  议事组织

第七条  专题议事会议由街道人大工委牵头组织,原则每季不少于一次。

第八条  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居民议事代表参加人数,同时邀请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和科办负责人参加,必要的可邀请区级相关部门参加。


第六章  议事程序

第九条  专题议事时,一般涉及议题的相关部门介绍情况,由居民议事代表提问,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回应、解答,与会人员开展讨论,形成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

第十条  专题议事会后,对专题议事会决定的事项,由街道人大工委进行梳理,形成专题议事会议纪要或交办单(见附件)。


第七章  议后办理

第十一条  专题议事会议纪要或交办单,由街道人大工委交办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并加以落实,需给出明确的答复与反馈。如有关部门对专题议事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办、久拖不决,应组织人大代表和议事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十二条  街道人大工委根据议题内容,选取重点议题开展过程跟踪督办,每年选题不少于一个。

第十三条  对专题议事的办理情况,由街道人大工委在本年度内组织对每个专题实行绩效测评,重点跟踪的议题必要的在年终居民议事会议上由居民议事代表进行绩效测评。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街道人大工委负责解释。


附件:

闲林街道专题议事会代表建议交办单

                                                                                                                                                                  专交办           

建议人

姓名(职务)


联系

电话


交办

日期


建议

内容


交办

意见


签名:

主办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协办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办理

意见

(可附页)


访

建议人满意度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备注:请相关部门在收到交办单后,进一步进行对接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反馈给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年度内由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进行绩效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