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2020〕15 号
经建设单位申报,望梅高架路、望梅互通匝道将于近期开通试运行。为确保开通后的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开通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开通时间和范围
2020年6月24日(周三)10时,望梅高架路、望梅互通开通试运行。开通范围包括望梅高架路主线和望梅高架路南向西转留石高架路方向互通匝道、望梅高架路北向西转留石高架路方向互通匝道、留石高架路西向北转秋石高架路方向互通匝道、留石高架路西向南转东湖高架路方向互通匝道、东湖高架路北向西转望梅高架路方向互通匝道。
二、道路开通后的交通组织措施
(一)禁止通行规定
1.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2.禁止货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3.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二)限制通行规定
望梅高架路、望梅互通非浙A号牌机动车不限行。
(三)限速规定
望梅高架路主线限速80公里/小时,上匝道限速60公里/小时,下匝道限速40公里/小时。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照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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