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有关科办、中心,各有关站所:
现将《良渚街道2020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请按要求予以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2日
良渚街道2020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街道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合法有序,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文广旅游广电〔2020〕6号)和《2020年度余杭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余卫整治〔2020〕1号)的指示,结合区委创建平安余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制定《良渚街道2020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二、整治工作主要内容
1、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
2、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包括卫星地接收天线、高频头、解码器、解密卡、接收机)安装、使用环节的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
3、规范辖区内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审批及换证工作,对辖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开展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4、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等违规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
三、整治工作步骤
参照市、区两级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经研究,在此基础上建立任务分解、随机巡查、整治问题通报、处置反馈等机制,将整治工作落细压实。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实施和宣传将贯穿全年,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敏感期要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根据市、区两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确定《2020年良渚街道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平安考核扣分清单和年终排名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1)和整治工作有关信息、季度报表(详见附件2),各村、社区须按要求及时报送党群服务中心。
1、部署整治工作(5月30日前)。街道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围绕主要整治事项召开工作专题布置会议。各村社结合实际,抓好摸排工作,在村域范围内部署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开展。6月5日前各村社将相关底数报送至党群服务中心。(附件3)
2、集中整治(7月15日前)。结合街道“扫黄打非”创建工作要求,根据前期排摸底数,各村、社区对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四个环节开展集中整治,必要时由街道牵头开展联合执法。
3、查漏补缺和自查评估(8月15日前)。各村、社区对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开展整治环节的查漏补缺,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评估,落实相关工作台账,8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党群服务中心上报整治工作阶段性情况总结和存在的问题。
集中整治主要落实内容:
(1)完善建立整治工作领导机制及联络机制,落实联络员,制定工作计划,推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包括生产源头追查机制、流通市场执法联动机制。
(2)属地执法部门要配合街道、村、社区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办境外卫星电视节目非法接收传播案件。行政查处案件和移送公安处理案件及时报送至区文广旅体局,做到专案专报。
(3)会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掌握辖区内卫星设施生产供货、黑市销售活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封堵非法卫星设施流入和销售源头。
(4)规范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审批和换证工作。严格“证·实”相符,及时查处清理个人或接收单位(宾馆饭店等)超范围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违规行为,签订《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用户信用承诺书》,健全完善持证用户管理档案。
(5)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清查处理非法售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小耳朵”)线索信息(推销网站、网贴、小广告等),及时收缴、拆除辖区内“小耳朵”,防止反弹和炒作。
(6)建立信息协作和沟通机制,确保信息沟通和上报渠道畅通,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季度报表、自查评估和年度报告。
4、检查督促整改(10月31日前)。根据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同时,街道将会同属地各执法部门不定期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主要围绕四个主要整治内容展开。
5、报送考核台账(11月5日前)。各村、社区对照《2020年良渚街道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平安考核扣分清单和年终排名考核评分表》准备整治工作台账,主要包括:年度总结报告、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协调联办机制、宣传工作(包含报送工作信息目录清单)、整治检查成效(包含辖区内境外卫星电视接入用户清单、本级检查和对下级检查落实情况)、加分事项等相关材料和内容信息。工作台账可只上报电子版,严禁虚假编造材料和数据,要求整理规范,排版有序,相关公文需盖有印章。
6、组织考核评分(11月中旬)。党群服务中心结合全年检查情况和各村、社区上报的2020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台账,对照《2020年良渚街道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平安考核扣分清单和年终排名考核评分表》组织考核评分。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具体抓、抓具体,措施落实落细,责任压紧压实,按照街道要求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巩固辖区内卫星电视管理水平。
2、各村、社区要围绕整治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开展辖区内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情况摸底排查(详见附件3),提供准确数据,并登记上报。落实街道整治工作方案,部署本辖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开展。
3、党群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传播载体,广泛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负责整治活动台账资料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协调、督促各村、社区以及属地各执法部门履行职责。
4、文化市场执法中队加强与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对接做好规范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审批和换证工作。
5、良渚派出所根据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参与专项执法,协助属地市场监管、文化市场执法中队等部门,对抗拒、阻碍管理部门依法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进行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非法接收传播案件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进行侦破查处。
6、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配合街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封堵非法卫星设施流入和销售源头。
7、良渚城管中队根据整治工作相关要求,配合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负责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摊点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8、华数良渚所对接规范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传送服务,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证·实”相符,杜绝超范围提供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传送服务等违规行为;与持证拥护签定《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用户信用承诺书》,健全完善持证拥护管理档案。
9、整治工作开展期间,街道将会同属地各执法部门不定期组织检查,并适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各村社年终考核评分中予以体现。
10、建立信息协作和沟通机制,确保信息沟通和上报渠道畅通,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信息、调查表、季度报表、自查评估和年度工作报告。
附件:1.2020年良渚街道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平
安考核扣分清单和年终排名考核评分表
2.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季度报表
3.良渚街道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情况调查表
4.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