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西涂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因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被我局(原余杭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余环罚[2017]第4-79号),现该公司依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

经我局审查,该公司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政策法规科,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祝樱洁          电    话:0571-89360870 

地  址:余杭区临平星火南路23#   

邮政编码:311100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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