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文博管理使用单位:

2020年5月4日,温州市永嘉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芙蓉村古建筑群之司马第大屋突发火灾,造成文物建筑巨大损失。事发后,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分别作出批示。省文物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火灾起因和相关责任。现将《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温州市永嘉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芙蓉村古建筑群之司马第大屋“5·4”火灾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落实。同时,为强化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管理,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诱因增加,文物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文物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文物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要明晰领导责任,明确文物安全管理人员,健全文物安全岗位职责,依照规定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二、健全制度,不断强化文物消防安全管理。一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检查巡查、日常值班值守、用火用电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检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火灾隐患整改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要建立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根据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现状和周边环境状况,全面查找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诱因和风险源,分析评估风险种类和程度,列出火灾风险隐患清单。三要严格生产生活用火,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内、廊道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烟;文物建筑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加强火源管理,指定安全地点,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做到人离火灭。四要严格安全用电,文物、博物馆管理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电气安全检测维护;严格落实用电管理制度,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

三、加强检查,持续增强火灾应急处置能力。要按照及时、适用、有效的原则,制定文物、博物馆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文物、博物馆单位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报警并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有序组织人员疏散,及时抢救文物。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文物、博物馆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整改电气隐患、生产生活用火、违规燃香烧纸、施工操作违规用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和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安全管理松懈等突出隐患和问题。文物、博物馆使用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日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文物、博物馆单位实施挂牌督办、跟踪督促隐患整改。

附件: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温州市永嘉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芙蓉村古建筑群之司马第大屋“5·4”火灾事故的通报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5月27日

余文广旅体〔2020〕3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