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努力建成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根据中泰街道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创新活力的要求,为培育更多的工匠精英,助力中泰高质量发展。中泰街道决定开展首届“中泰工匠”认定工作,现就开展首届“中泰工匠”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数量
从全街道各企(事)业单位、村社的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优秀技术人才中推荐认定不超过5名的“中泰工匠”,以后将定期开展中泰工匠的认定工作。
二、认定基本要求及条件
(一)基本要求
“中泰工匠”应具有中国国籍,为中泰街道总工会所属实名制工会会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耐心、专注;工作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严谨、专业;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勇于创新、甘于奉献,贡献特别突出。
(二)基本条件
“中泰工匠”须60周岁以下(有突出贡献的可不受年龄限制),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不少于6年,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他人不可替代的绝技绝活,或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或产品质量创造了同行业最高水平,并热心积极传承自身技能手艺。
2.在中泰特色、传统工艺等领域刻苦钻研技术,产品追求极致,在同行业、领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
3.在技术上有重大创造或革新,有得到国内领先的成果并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4.获得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级技能大赛前10名,省技能大赛前8名,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区级技能大赛第1名。(符合此条,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三、推荐方式
由各企(事)业单位、村社(联合)工会组织严格按照认定条件,经层层推荐选拔和筛选,审核后推荐上报街道总工会。推荐“中泰工匠”要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不唯学历、不唯职称、公开透明的推荐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程序的规范性,已获得上一级工匠称号的不再认定街道级工匠。
(一)企事业单位和工会组织推荐
各企事业单位和工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认定条件,经层层选拔和筛选审核后推荐申报。
(二)个人自荐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通过个人自荐方式申报。
四、认定程序
1.企(事)业单位工会推荐和个人自荐,在6月5日前将“中泰工匠”申报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中泰工匠”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中泰工匠”认定工作推荐申报表),主要事迹简介不少于600字,详细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
2.资格审查。中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中泰工匠”认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华建林任组长,由赵晓军、刘玉明任副组长,姚志华、李斌、蒋月华、马峻峰、沈金燕、缪建宏、黄从秋、任文远、胡边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总工会,并由缪建宏兼任办公室主任,“中泰工匠”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认定领导小组审核。
3.确定初步人选。由“中泰工匠”认定领导小组统一委托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的专业情况和先进程度进行评审,并按序列出候选人人选10人。
4.确定正式人选。10名候选人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并请广大职工群众进行网络投票,最终由认定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确定不超过5名正式人选。
5.公示。正式人选名单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3天,公开征求意见。
6.研究认定。对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已在公示截止之日起一周内处理完毕,报请“中泰工匠”认定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7.发文表彰。认定结果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发文通报,并予以表彰。
五、奖励办法
被认定为“中泰工匠”的人员,将授予“中泰工匠”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励3000元,优先作为区级劳模和省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推荐人选。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中泰工匠”评定的各项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发展实际开展各自领域的工匠培育选树活动,为“中泰工匠”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人才支撑和工作基础。
2.请各单位做好人选推荐申报工作,坚持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面向全街道各行各业职工,重点关注基层一线岗位职工群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3.请各单位和申报个人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单位对人选的介绍和评价要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本次“中泰工匠”认定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泰工匠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中泰街道总工会冯赟,联系电话:88637561)
附件:“中泰工匠”认定工作申报表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中泰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