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余政办〔2020〕16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全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余人普办〔2020〕1号)文件精神,做好仓前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务院决定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动员全社会力量抓好普查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机构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要抓紧研究和组建普查工作小组,组建由村(社区)村(居)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分管统计、户籍等工作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并配置相关工作人员3—5名为成员。各村(社区)普查小组成员名单以附件形式于5月15日前报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燕处。要充分发挥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是落实信息整理。各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余政办〔2020〕16号文件通知精神,认真收集整理疫情防控期间住宅小区进出人员信息登记表、小区通行证办理表以及房屋出租情况摸底表等有利于人口普查工作的相关基础资料,并妥善保管,提前理清辖区住户信息,积极探索疫情防控排查取得资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的应用。

三是统筹协调到位。村(社区)要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统筹安排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制定计划、明确目标、优化流程、厘清责任,确保人口普查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三、严格依法普查

一是要注重普查的宣传引导,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普查的意识。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

二是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做好人口普查全过程质量管理和监控工作。

三是所有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联系人:高燕,联系电话:89057050

附件:村(社区)人口普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村(社区)人口普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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