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科室:
根据余人大办〔2020〕13号《关于开展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及街道人大年度工作安排,今年4月至8月,组织区人大代表和街道居民议事代表,对街道贯彻执行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的总要求,助推区委作出的“全域治理现代化”战略部署,以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为重点,加快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市社区治理体系,促进社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对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力度,促使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要内容
执法检查主要围绕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情况,以及我街道在城市社区治理,重点是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上已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1.城市社区治理总体情况,贯彻执行城市社区治理法律法规情况,重点是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工作难点及存在问题。
2.城市社区“党建+治理”一核多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物业、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网格融合共治机制,物业管理“三方共议”协作机制构建情况。
3.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 街道对业委会筹建、运行、换届等方面监督管理情况。
4.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社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美好家园”、智安社区、社区微脑等项目建设情况。
5.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房产(物业)纠纷行业调解委员会作用发挥,街道、社区、业委会、房企、物企多方共议调解机制的构建情况。
6.物业行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物业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开发运用,行业精准化分类管理情况。
7.现行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城市社区治理需要的内容。
三、具体安排
4月,根据区人大有关文件提出执法检查实施意见,并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月,通过代表联络站微信群征求全体居民议事代表和社会公众对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月,参加区人大举办的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法律微讲解。
5月,组织开展城市社区治理专项视察,了解城市社区治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及工作的开展总体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收集意见建议。
6月至8月,配合区人大常对城市社区治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8月,组织代表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8月15日前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2.主动配合,密切协同。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接受监督,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进行总结,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整个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3.突出重点,以查促改。结合仓前实际,围绕“全域治理现代化”部署要求,以执法检查为监督形式,以群众高度关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为重点内容,以推动城市社区高水平治理为主要目的,通过座谈调研、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检查,全面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以检查促执行,以执行促提升,促进城乡社区治理难题有效解决。
附件: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
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仓前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3月至12月,区人大常委会将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开展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的总要求,助推区委作出的“全域治理现代化”战略部署,以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为重点,加快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市社区治理体系,促进社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对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力度,促使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组织领导
本次执法检查建立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文静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为成员。同时建立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敏华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郑建芬任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城建环保工委委员、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区人大代表为成员。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协作配合。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执法检查活动。
三、主要内容
执法检查主要围绕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情况,以及我区在城市社区治理,重点是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上已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一)城市社区治理总体情况,贯彻执行城市社区治理法律法规情况,重点是我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工作难点及存在问题。
(二)城市社区“党建+治理”一核多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物业、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网格融合共治机制,物业管理“三方共议”协作机制构建情况。
(三)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各镇街对业委会筹建、运行、换届等方面监督管理情况。
(四)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社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美好家园”、智安社区、社区微脑等项目建设情况。
(五)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房产(物业)纠纷行业调解委员会作用发挥,镇街、社区、业委会、房企、物企多方共议调解机制的构建情况。
(六)物业行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物业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开发运用,行业精准化分类管理情况。
(七)现行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城市社区治理需要的内容。
四、具体安排
执法检查将通过上下联动及有关部门参与的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
3月,由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提出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经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
4月,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组织召开有关工委及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会,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二)检查阶段
4月,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余杭人大网和余杭人大微信公众号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及社会公众对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月,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分别对城市社区治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城市社区治理重点是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5月,区人大常委会举办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法律微讲解,并开展城市社区治理专项视察,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我区城市社区治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及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收集意见建议。
6月至8月,区人大常委会结合调研和征集意见情况分成5组,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赴相关镇街对城市社区治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分组检查方案详见附件)
8月,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专题听取各镇街人大执法检查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同时,各镇街人大自行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8月15日前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三)审议阶段
8月底前,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结合前期征集意见情况、现场检查情况、专项视察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9月,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10月,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送区政府研究处理。
12月底前,区政府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区人大常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执法检查组要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资料。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执法检查工作的工作指导。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二)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主动接受监督,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进行总结,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整个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区政府要及时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着力提高我区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突出重点,以查促改。紧密结合余杭实际,围绕“全域治理现代化”部署要求,以执法检查为监督形式,以群众高度关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为重点内容,以推动城市社区高水平治理为主要目的,通过座谈调研、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检查,全面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以检查促执行,以执行促提升,促进我区城乡社区治理难题有效解决,打造一流善治之区。
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附件:
城市社区治理执法检查分组方案
一、检查重点
围绕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情况,以及我区在城市社区治理,重点是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上已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开展执法检查。
二、检查安排
6月至8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5个专项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专委)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赴相关镇街开展执法检查。
三、检查组成员
第一组
带队领导:阮文静、李敏华、曾宏
组 员:林加忠、余洪兴、沈有松、郑建芬、沈明羿、
龚玉根、马依群
相关镇街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
重点内容: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城市社区治理需要的内容,我区城市社区治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情况总体情况,侧重城市社区“党建+治理”一核多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业委会规范运行、物业行业管理等等。
工作人员:洪舒瑶、杨秀珊、王 超
第二组
带队领导:白美玉
组 员:葛云莲、俞来宝
相关镇街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
重点内容: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城市社区治理需要的内容,侧重城市社区人居环境改善情况,如城郊结合区域社区“三治融合”建设,社区集体经济支持社区发展,社区公共资源城乡一体化、均等化配置等。
工作人员:何雨桐
第三组
带队领导:杜坚强
组 员:倪满芬、王序华
相关镇街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
重点内容: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城市社区治理需要的内容,侧重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体系架构建立情况,如议事制度机制向社区延伸、人大代表进站联系选民活动中对于城市社区治理的意见建议等。
工作人员:李新玲、陈亚洲
第四组
带队领导:施建华
组 员:王利群、王建强、施宪法、陈建勇、林星荣
相关镇街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
重点内容: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城市社区治理需要的内容,侧重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以及人居环境改善情况,如居家养老、救济互助等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社区风险防范预案管理等。
工作人员:范芬梅、潘民浩
第五组
带队领导:戴桂香、屠冬冬
组 员:沈文洪、徐 兵
重点内容:城市社区治理“一法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城市社区治理需要的内容,侧重人居环境改善情况,如社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资源配套情况等。
工作人员:朱晨希
区社会共治体系社区治理工程工作组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团区委(供各执法检查小组择情参考)
四、工作分工
(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分组执法检查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负责落实每组若干名区人大代表,并会同城建环保工委一起,做好镇街人大的联系指导工作。
(三)各委办制定各自所在小组的执法检查具体方案并负责实施,同时做好检查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的汇总工作。
(四)各组检查结束后,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收集各组检查情况及做好意见建议梳理,结合前期调研走访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配合和协助检查组检查,相关镇街人大做好本辖区内的相关工作准备,落实点位、汇报材料、参加人员等。
未尽事宜,请与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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