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各村(社区):

现将《闲林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31日



闲林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提升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创建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8〕2号)以及《关于加强闲林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闲林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管理工作奖罚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街道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包括商品房、多高层安置房、两户一联多户多联安置房(农居点)以及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团队。

二、考核原则

开展物业服务考核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不同物业服务模式不同考核方式,主要考核部门为社(村)、物业职能科室及其他职能科室,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以及第三方专业公司年度评测相结合,突出企业的实绩和物业服务水平。

三、考核分值及方式

1、考核分值为基础分100分+附加分±10分制。三类物业服务模式考核方式分别为:

(1)专业化物业服务模式(商品房住宅小区)

由社(村)负责考核小区全年四个季度物业服务工作;由物业职能科室负责考核小区半年及全年两次的物业服务工作;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及街道聘请的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年度服务效果评测。前两者考核分值占比90分,后两者占比为10分。

(2)社区化准物业服务模式(老旧住宅小区、两户一联多户多联安置小区)

由社(村)负责考核小区全年四个季度物业服务工作;由物业职能科室负责考核小区半年及全年两次的物业服务工作;由属地社(村)进行年度服务效果评测。前两者考核分值占比90分,后者占比为10分。

(3)自组式物业服务模式(多高层公寓安置小区)

由物业职能科室负责考核小区全年四个季度的物业服务工作;由小区服务中心年度业主满意度调查以及业主委员会进行年度服务效果评测。前者考核分值占比90分,后两者占比为10分。

(4)附加分±10分为各类物业服务模式分别考核,年终一次性由街道职能部门考核。完成的加10分,部分完成的酌情加分,未完成的则从基础分部分倒扣10分。

2、考核等级划分:90分(含)及以上为优秀,85分(含)-90分为良好,75分(含)-8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分值包括附加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列为不合格企业,且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星级评定中列为不评星企业。

①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

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③因物业服务管理不善而发生业主群体上访事件的;

④在省、市、区重大考评活动中存在严重过失、影响考评结果的;

⑤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⑥其他严重影响物业管理行业形象、有损业主利益的情况。

四、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由综合管理、房屋管理、维修保养、秩序维护、绿化保洁、服务效果组成,根据不同物业服务类型、考核主体制定考核内容及对应分值(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2、附加分值考核内容主要为本年度内街道各项重点工作,具体内容及考核分值分配由街道物业职能科室另行通知。

五、考核程序

(一)评分

1、由属地社(村)按照对应物业服务模式的«考核细则»分别完成全年四个季度对综合管理、房屋管理、维修保养、秩序维护、绿化保洁共计90分的考核,评分需充分听取业主委员会(前期为开发商)、街道相关职能科室意见(在每季度社区考核前将科室意见以书面提交给所属社区),每季度评分结果经社(村)书记签字确认并加盖社区公章后报街道物业职能科室。

2、由物业职能科室按照对应物业服务模式的«考核细则»完成半年及全年两次对综合管理、房屋管理、维修保养、秩序维护、绿化保洁共计90分的考核,评分需充分听取属地社区(村)、业主委员会以及街道其他职能科室意见,评分结果经科室主任签字确认并加盖科室公章后备查。

3、根据不同物业服务模式分别由属地社(村)、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以及街道聘请的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年度一次性服务效果共计10分的评测,对应结果报街道物业职能科室。

4、根据街道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由对应职能科室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街道物业职能科室。

(二)分值汇总与计算

1、每年12月30日前由街道物业职能科室汇总统计由属地社(村)对小区全年四个季度的综合管理、房屋管理、维修保养、秩序维护、绿化保洁共计90分制评分的总分,并进行平均取得年度平均值。

2、街道物业职能科室汇总统计半年及全年两次对综合管理、房屋管理、维修保养、秩序维护、绿化保洁共计90分制评分的总分,并进行平均取得年度平均值。

3、小区最终考核得分=属地社(村)评比的全年平均分*50%+街道物业职能科室评比的全年平均分*50%+年终服务效果得分(10分制)±附加分值得分(10分制)。

4、街道物业职能科室按物业服务模式、单项服务内容以小区最终得分分值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等级。

(三)结果公示

街道物业职能科室每年对考核结果在政府平台、物业群、各社区(村)宣传栏公示,广泛听取广大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物业职能科室报街道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予以相应奖罚,并将最终评定结果进行公布,记入物业职能部门物业企业信用档案。

六、结果运用

1、专业化物业服务模式小区

(1)每季度考核分值达优秀级的小区由街道物业职能科室联同属地社区颁发“物业服务示范小区”流动红旗。

(2)全年考核分值达优秀级的小区评选为“优秀物业服务中心”,年终对其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单体管理建筑面积在50万方及以上的奖励3万元;建筑面积在35万(含)-50万方的奖励2.5万元;建筑面积在20万(含)-35万方的奖励2万元;建筑面积在10万(含)-20万方的奖励1.5万元;建筑面积在10万方以下的奖励1万元。

(3)在年度四个季度考核中单项服务平均分值前两名的服务团队评选为“优秀团队”,年终对其颁发荣誉证书,并对每个团队各奖励3000元。

(4)获得“优秀物业服务中心”奖的小区项目经理评选为年度“金牌物业经理”,年终对其颁发荣誉证书,并对每人奖励3000元。

(5)获得“优秀物业服务中心”奖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如在本年度内100%出席街道、社(村)组织的各项联席会议并积极落实会议任务的,则本小区业主委员会评选为年度“好当家”,年终对其颁发荣誉证书,并对业主委员会奖励3000元。

(6)个人年内有区级以上先进或登报等书面表扬、有突出事迹(以社区(村)、街道职能科室确认为谁)的物业服务人员,评选为年度“最美物业人”(以社区(村)确认为准),年终对其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1000元。

(7)以上奖金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提供奖励名单及个人汇款账号信息加盖企业公章后上报给属地社(村),由属地社(村)初审上报给街道物业职能科室,经职能科室审核后交由街道财办支付。属地社(村)对获得奖励的名单在对应小区及社(村)宣传栏中公示。

2、自组式物业服务模式小区

(1)安置小区考核分值达优秀级的小区,年终对其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人均500元,具体分配方案由物业总公司、属地社(村)共同评定,同时考核结果作为街道对社(村)年度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2)团队及个人奖项由物业服务总公司拟定方案报街道审批后实施。

3、社区化准物业服务模式小区

(1)老旧小区考核分值达优秀级的物业项目奖励3万元,奖金主要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维修、更新及小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奖金由业主委员会保管,经业主大会商议通过使用方案后实施;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属地社区(村)代为保管,由属地社区监管奖金的使用情况。

(2)获得“优秀物业服务中心”奖的小区项目经理评选为年度“金牌物业经理”,年终对其颁发颁发荣誉证书,并对每人奖励2000元。

(3)个人有重大先进、突出事迹或本年度内两次及以上获得业主授予锦旗的物业服务人员(以社区(村)、街道职能科室确认为准),评选为年度“最美物业人”,年终对其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1000元。

4、共同适用条款

(1)年度评分结果纳入街道的«余杭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星级评分标准»。

(2)街道物业职能科室每年编制闲林街道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名录库,通过街道、社区(村)宣传平台向社会公布。

(3)街道物业职能科室对一年度物业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单独设立黑名单,通过街道、社(村)宣传平台向社会公布。

(4)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报区住建局物业科备案,建议取消其在余杭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投标资格,并禁止其对闲林街道范围内住宅小区的竞标资格。

本考核办法试行期为三年,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进行适当调整,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物管办)。


附件:1.闲林街道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专业化物业管理)

          2.闲林街道多高层公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自组式物业管理)

          3.闲林街道老旧、两户一联多户多联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社区化准物业管理)


附件1:

             闲林街道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专业化物业管理)

考核

内容

服务标准

考核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结果

一、综合管理(22分)

1.小区内设置管理机构,办公场所整洁有序,办公设施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1分

未设立服务中心0.5分;

办公设施不完备扣0.2分;

无现代化办公系统扣0.3分。


2.物业管理企业证照齐全;具备行业评星三星级及以上;有规范的财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区物业科无有效投诉记录。完成«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公约»«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备案工作,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工作。

2分

企业证照未上墙扣0.2分;

企业星级三星以下扣0.2分;

税务、工商、区物业科有案底扣0.5分;

未在街道物业科完成备案,信息登记工作扣1分。


3.服务中心岗位架构完整清晰,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健全,各岗位工作职责、标准明确; 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设立专职客服人员进行业务接待与咨询,并能提供一站式服务。

2分

人力架构不完整扣0.2分;无岗位职责、应急预案扣0.5分;着装不规范扣0.2分;未设立专职接待咨询人员扣0.5分;未能提供一站式服务扣0.5分。


4.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或退出物业项目时需办理承接查验手续,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并有物业服务企业查验记录及问题处理情况,物业服务企业项目承接查验资料完整,建立业主(使用人)档案(党员名单单独设立清单),分户存档, 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4分

无承接查验协议(记录)扣0.5分;无查验问题处理记录扣1分;无业主档案扣1分;未单设党员名单扣0.5分;无各类图纸(清单)扣0.5分;无档案管理制度扣0.5分。


5.积极并及时配合和协助街道、相关部门及社(村)在本小区内开展相关工作的义务,参加物业工作联席会及培训并有记录及工作落实反馈。

4分

未配合一起扣0.5分,最高扣2分;未参加会议(培训)一起扣0.5分,最高扣2分。


6.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经营性收入的情况。合理使用物业管理、经营用房;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2分

半年未公布扣0.5分;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使用不明无帐目扣0.5分;经营性收入帐目未公开扣0.5分;未提供特约代办服务扣0.2分;且未公示收费标准扣0.3分。


7.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公开服务电话并在明显位置公布电话号码,接受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分

未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扣0.5分;未建立各类信息收集台账扣0.5分(不完整的扣0.2分);未处理记录扣0.5分(不完整的扣0.2分);未实施回访制度扣0.5分(不完整的扣0.2分)。


8.按行业、小区管理要求达到所有人员配备相应证书,并在项目有留底备查。

2分

安保人员证件未达标扣0.5分;维修人员证件未达标扣0.5分;消控人员扣0.5分;其他证件未达标扣0.5分。


9.配合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及日常运作。

3分

未配合社区(村)其他部门工作一起扣0.5分。


二、房屋管理(10分)

10.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对商业房屋的店招、消防设施以及出店经营等管理设立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执法处理。

2分

未建立房屋管理相关台账扣0.5分(不完整扣0.2分);无检修、保养记录扣0.5分;商铺管理台账未设立扣0.5分;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或不配合执法扣0.5分。


11.与业主签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现象;对业主装修进行备案登记,建立小区装修日常巡查制度,对业主违规装修行为及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登记记录。

2分

未签定协议扣0.5分;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现象扣0.5分;未建立装修巡查制度台账扣0.5分;对违规行为无处置措施扣0.5分。

物业科

12.在国有土地上擅自违规搭建违法建筑的(包括屋顶阳光棚),及时劝导、制止、做好登记并上报街道、执法部门。

3分

无材料登记一起扣0.2分,最高扣2分;无上报一起扣0.5分,最高扣2分。

城管、拆违办

13.每日巡查 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道路楼道、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

2分

未按时巡查扣0.5分;巡查无记录扣0.5分;公共照明有缺损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


三、维修保养(22分)

14.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分

无共用设施设备台账扣0.5分(不完整扣0.2分);无保养记录扣0.2分;未实施扣0.5分;无维修记录扣0.5分;完成好率低于95%扣1分(抽查率)


15.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2 分

标志不齐全0.5分(一处不扣分);责任人未明确扣0.5分;设备房存在问题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


16.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的属于小修范围内,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3 分

小修及时率(12小时内)超过一起扣0.2分、最高扣2分;无大中修维修更新改造计划扣1分;未向业委会(开发商)递补报告扣1分;未组织实施维修扣1分;


17.建立健全小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消控管理人员证件齐全操作熟练;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建立微型消防站;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健全微型消防站相关制度。

5分

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扣1分;消防设施缺损一处扣0.2分,最高扣2分;未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的扣1分(只有1次扣0.5分);消控室人员操作不熟练扣0.2分;未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扣0.3分;未办理消防验收审核扣0.2分;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扣0.1分;未建立微型消防站制度扣0.2分。

大安全中队

18.电梯使用标志、检验报告、维保合同维保记录完备、有效,并做到“一梯一档”。电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维保单位进行每月2次保养;有电梯故障应急预案并能熟练操作。

5分

未张贴电梯检验合格证一处扣0.2分,最高扣2分;未设立一梯一档扣1分(不齐全扣0.5分);每月保养少于2次扣1分。


1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供电、供水、供气等有应急预案并熟练操作。

2分

无安全警示或防范措施扣1分(不齐全扣0.5分);无供电、供水、供气应急预案少一项扣0.3分。


四、秩序维护(20分)

20.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主出入口 24 小时值勤;小区次出入口开放时间段值勤。

2分

主入口未实打24小时值勤扣1分(坐岗扣0.2分);次入口未设定开放时间扣1分。


21.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 1 小时至少巡查 1 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实施 24小时监控。

2分

未有巡查记录扣0.5分;未按规定实施巡查扣0.5分;监控设施缺损扣0.5分,没有扣1分。


22.有车辆管理制度,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2分

无车辆管控制度(书面)扣0.2分;地面车辆违停率高于5%,每高1个百分扣0.2分,最高扣1.8分。


23.对小区人员出入实施管理,对临时访客实行登记制度,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人员实行临时出入管理;考核当年内未发生可防性案件。

2分

无来访装修、家政等人员进出登记少一项扣0.2分,最高扣1分;发生可防性案件扣1分。

派出所

24.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车登高场地不被占用;安全出口、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标志标识保持完好有效。

2分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发现一处不畅通扣0.1分,最高扣0.5分;消防登高地被占用扣0.5分;安全出口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标识缺损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

大安全中队

25.对小区内所有住房进行依法规范登记并报送,并对房屋内的人口做好居住登记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和流动人口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

5分

未对居住人口做好登记的扣2分(不完整的扣1分);不配合公安部门巡查出租房、流动人口等发生一起扣0.5分,最高扣2分;未设立出租房台账扣1分(信息不齐全扣0.5分);

派出所

26.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和安全充电宣传活动,做好停车地点设施设备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履行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行为的劝阻、制止及上报责任的台账。

4分

未做相关宣传工作的扣0.5分;停放区域未做好安全维护的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对违停现象未处置的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2分;未设立相关台账的扣0.5分;

综治科

27.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采取措施。

2分

无火灾、治安、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的少一项扣0.5分;发现未上报采取措施的扣0.5分。

综治科

五、保洁绿化(16分)

28.绿化养护有计划,有专人养护管理;草坪生长良好无明显缺损,无杂草、杂物。


2 分

无全年绿化养护计划扣0.5分;无专人实施养护扣0.5分;绿化修剪不到位扣0.5分;缺损明显扣0.5分。


29.绿化无病虫害,重要树林有专项管理措施,绿地无人为踩踏小道。

2 分

绿化有病虫害扣0.5分;重要树林无养护措施扣0.5分;绿化人为损坏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


30.小区保洁每日规定时间内清扫并由清扫人签名,做好记录;小区主要道路、住宅楼道等重要场所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保持果皮箱(桶)、垃圾箱整洁,每日上、下午2次清理,果皮箱、垃圾箱内垃圾不应超过容积的1/2;路面无积水、污物。

3 分

未每日清扫且记录发现一处扣0.1分,最高扣1分;卫生死角发现一处扣0.1分,最高扣0.5分;生活垃圾乱扔、满溢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路面明显积水、污物发现一处扣0.1分,最高扣0.5分。


31.共用部位无乱贴、乱画, 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无随地堆放杂物;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分隔投放无掺杂。


2 分


发现乱贴现象一处扣0.1分,最高扣0.5分;发现乱堆放杂物一处扣0.1分,最高扣0.5分;发现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


32.做好对汛期、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的准备工作,要保证路面无积水、无结冰,小雪随下随扫,中、大雪时,陡坡处扬沙,主干道雪停2小时内完成清扫任务,积雪及时外运,工作日下雪,随下随清扫。

2分

无汛期、雨雪应急预案扣0.5分;无救灾物资准备扣0.5分;雨雪天气未及时清扫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


33.分类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投放点、集置点、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等各类设施设置规范,使用正常,维护及时。垃圾分类宣传信息设置规范;分类督导。按规定配置督导员队伍,每日开展督导巡检,结合巡检情况上门再指导,开展分类情况公示,提高分类正确率;分类收运。严格落实分类垃圾分类清运,无混装混运和敞开运输;无建筑、装修、园林、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5分

投放点、集置点、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等各类设施设置不规范,每发现1次扣0.2分;分类收集设施标识不清,破损、不洁、满溢,每发现1次扣0.2分;居住区、办公区、公共场所等无明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信息,每发现1次扣0.2分;为按要求开展分类宣传工作的,每发现1次扣0.2分;未按规定配置督导人员,每发现1次扣0.2分;督导人员未按要求开展督导巡检,每发现1次扣0.2分;督导人员未按要求落实上门再指导,每发现1次扣0.2分;城市居住小区、无生活垃圾分类情况按户公示的,每发现1次扣0.2分;分类正确率未达到规定的,扣1分(分类正确率2季度达到70%,3季度达到75%,4季度达到80%);混收混运、敞开收运、抛洒滴漏、垃圾吊挂等情况,每发现1次扣0.2分;建筑、装修、园林、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每发现1次扣0.2分。

城管服务中心

六、服务效果(10分)

34、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当年内未发生因物业管理问题引发的 5 人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者超过 3 次以上的反复投诉信访件。物业服务有效投诉率3%以下。其他信访事件物业做好积极配合工作。

2分

发生一起群访或反复信访扣0.5分;2起及以上扣1.5分;未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信访事件扣0.5分


35.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小区文化活动。

2分

实施一次加0.5分;未实施扣2分


36.物业服务费收缴率95%以上。

1分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37.业主委员会评分达90%以上(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村)评分)

3分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38.业主满意率90%以上(由第三方专业公司测评,调查人数占业主总人数的50%以上)

5分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总  分

100分





附件2:

          闲林街道多高层公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自组式物业管理)

考核

内容

服务标准

考核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结果

一、综合管理(22分)

1.服务中心岗位架构完整清晰,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并上墙展示。各岗位工作职责、标准明确,员工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卡),礼容礼节规范、服务意识主动积极、接待语言规范,前台接待记录事项完整。

2分

仪容仪表不达标5%及以上扣1分,5%以下扣0.5分;上墙制度少一项扣0.5分,最高扣1分,三项及以上扣完;应急预案少一个扣0.5分,最高扣1分;前台人员行为不规范扣0.5分,记录不完整扣0.5分。


2.在承接物业项目时需办理承接查验手续,有查验记录及问题处理情况,项目承接查验资料完整,建立业主(使用人)档案(党员信息单独档案),分户存档, 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4分

查验资料不齐全,一项扣0.5分,最高扣2分;无业主档案扣1分(不齐全扣0.5分);无建立党员名单扣0.5分;归档、分类不规范扣1分(基本符合扣0.5分)。


3.积极并及时配合和协助街道、相关部门及社(村)在本小区内开展相关工作的义务,参加各项联席会议、培训并有记录及工作落实反馈。

4分

未配合、参加相关工作一次0.5分,最高扣2分;会议、培训无记录一次扣1分,最高扣2分。


4.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公开服务电话并在明显位置公布电话号码(电梯桥厢内张贴),接受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分

信息收集和反馈记录不全扣0.5分,无记录扣1分;无处理意见和回访不全扣0.5分,无扣1分。


5.按行业要求配备相应人员岗位证书,并在项目相应位置上墙并留底备查。

2分

安保人员证件未达标扣0.5分;维修人员证件未达标扣0.5分;消控人员扣0.5分;其他证件未达标扣0.5分。


6.1配合及完成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及日常工作。

6.2完成村社、总公司、街道指派的各项工作。

2分

安排的任务拖延一次扣0.5分,最高扣1分,无跟踪、无回复、不执行扣1分。


7.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每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经营性收入的情况。合理使用物业管理、经营用房;根据业主需求,如有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2分

每年未公布扣0.5分;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使用不明无帐目扣0.5分;经营性收入帐目未公开扣0.5分;未提供特约代办服务扣0.5分。


8.部门间档案做到交接、查阅有记录;归档放置有序,标识科学清楚,检索有效快捷。

2分

交接、查阅无记录扣1分,档案存放混乱扣1分。


9.对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做到凭单据登记,半年联合其他部门进行一次抽盘,一年一次全盘。

2分

资产随意变动没有变动单据同步登记的1分,账实不符的扣1分。


二、房屋管理(10分)

10.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每2日不少于1 次巡查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道路、楼道等公共照明完好。

2分

记录不全一处扣0.5分,最高扣2分;


11.与业主签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现象;对业主装修进行备案登记,建立小区装修日常巡查制度,对业主违规装修行为(包括乱搭防盗窗、晾衣架、乱封阳台)及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及时制止前登记记录。

3分

发生一处安全现象无记录无处置措施扣0.5分;兼修巡查跟踪记录不全扣0.5分,无记录扣1分;违规无制止行为、处理措施及记录发现一起扣0.2分,最高扣2分。


12.在国有土地上擅自违规搭建违法建筑的(包括屋顶阳光棚),有材料登记台账,并及时上报街道、执法部门。

3分

无材料登记一起扣0.2分,最高扣2分;无上报一起扣0.5分,最高扣1分。


13.对楼道、架空层、地下室等区域定期清理杂物,有长效处置措施并落实实施。

2分

抽查区域杂物堆放(无存在较大消防隐患)比例5%以内不扣分,5%-10%扣0.5分,超过10%扣1分,存在严重消防隐患1处及以上扣1分。


三、维修保养(20分)

14.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对外包工程建立月度考核机制);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4分

台账填写不规范一项扣0.2分,最高扣2分;维修不及时一起扣0.5分,最高扣1分;无保养、巡检、维修记录一项扣0.2分,最高扣1分。


15.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设备正常运行。


2分

标志缺损一处扣0.1分,最高扣0.5分;责任人不明确扣0.5分;设备房不整洁、不通风、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



16.日常维修记录完整,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应有改造计划、申请报告、书面跟踪记录及验收报告等。


3分


日常维修记录不完整1项扣0.2分,最高扣1分;大、中修、改造等无改造计划、申请报告一起扣0.5分,最高扣1分;书面跟踪记录及验收报告缺损一项扣0.5分,最高扣1分。



17.每月汇总维修耗材记并有成本对比分析;公共部位、专有部位维修事项记录;能耗汇总及节能降耗措施等。

3分

每月无汇总维修耗材扣1分,无成本对比分析扣0.5分;无公共部位、专有部位维修事项记录扣0.5分;无能耗汇总及节能降耗措施等扣1分。


18.电梯使用标志、检验报告、维保合同维保记录完备、有效,并做到“一梯一档”。电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维保单位进行每月2次保养。

3分

无电梯使用标志、检验报告、维保合同维保记录完备、有效扣1分,无做到“一梯一档”扣1分。无电梯故障应急预案并能熟练操作扣1分。


19.具有电梯、弱电、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如有发生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登记记录。

3分

无电梯、弱电、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一项扣0.5分;发生无处置措施扣1分;未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登记记录扣1分。


2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供电、供水、供气等有应急预案并熟练操作。

2分

无安全警示或防范措施扣1分(不齐全扣0.5分);无供电、供水、供气应急预案少一项扣0.3分。


四、秩序维护(22分)

21.小区出入口实行6:30-21:00    站岗值勤;人行通道运行正常,外来、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登记记录清晰完整,文件如期归档。

2分

站岗期间脱岗发现一起扣0.5分,最高扣1分;登记记录不完整扣0.1分,最高扣0.5分;资料不及时归档扣0.5分。


22.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 1 小时至少巡查 1 次;其他区域实行每2小时巡查制度,并有完整的记录。

2分

重点部位漏查扣1分,无记录扣1分;2小时巡查漏查扣0.5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


23.建立健全小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消控管理人员证件齐全操作熟练;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建立微型消防站;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健全微型消防站相关制度。

5分

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扣1分;消防设施缺损一处扣0.2分,最高扣2分;未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的扣1分(只有1次扣0.5分);消控室人员操作不熟练扣0.2分;未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扣0.3分;未办理消防验收审核扣0.2分;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扣0.1分;未建立微型消防站制度扣0.2分。


24.有车辆管理制度,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2分

无车辆管理制度扣1分;区域内违停车辆超过5%扣2分,3%-5%扣1 分,3%以下不扣分(对违停车辆有处置措施并在巡逻单上有记录的不列入考核数据)。


25.对小区人员出入实施管理,对临时访客实行登记制度,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人员实行临时出入管理;考核当年内未发生可防性案件。

2分

无来访装修、家政等人员进出登记少一项扣0.2分,最高扣1分;发生可防性案件扣1分。

派出所

26.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车登高场地不被占用;安全出口、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标志标识保持完好有效。

2分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发现一处不畅通扣0.1分,最高扣0.5分;消防登高地被占用扣0.5分;安全出口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标识缺损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

大安全中队

27.对小区内所有住房进行依法规范登记并报送,并对房屋内的人口做好居住登记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和流动人口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

3分

未对居住人口做好登记的扣2分(不完整的扣1分);不配合公安部门巡查出租房、流动人口等发生一起扣0.5分,最高扣2分;未设立出租房台账扣1分(信息不齐全扣0.5分);

派出所

28.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和安全充电宣传活动,做好停车地点设施设备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履行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行为的劝阻、制止及上报责任的台账。

2分

未做相关宣传工作的扣0.5分;停放区域未做好安全维护的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对违停现象未处置的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2分;未设立相关台账的扣0.5分;

综治科

29.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协助采取措施,事后形成完整报告备查。

2分

应急预案缺少1项扣0.3分,最高扣1分;突发事件未及时报告一起扣0.3分,突发事件事后报告不完整扣0.5分。


五、保洁绿化(16分)

30.绿化养护有计划,有专人养护管理,绿植长势良好无明显缺损、死株、病虫害。


2分

无养护计划扣0.5分;养护不及时扣0.5分;有明显死株、病虫害扣0.5分;缺损补种不及时扣0.5分。


31.对人为损坏的绿植行为有管控措施(并有相对应的针对方案)

2分

无修复扣1分,无管控措施扣1分。


32.小区保洁每日规定时间内清扫并做好记录;小区主要道路、住宅楼道等重要区域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保持果皮箱(桶)、垃圾箱整洁;路面无积水、污物。

3分

未每日清扫且记录发现一处扣0.1分,最高扣1分;卫生死角发现一处扣0.1分,最高扣0.5分;生活垃圾乱扔、满溢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路面明显积水、污物发现一处扣0.1分,最高扣0.5分。


33.共用部位无乱贴、乱画, 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无随地堆放杂物;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分隔投放无掺杂。


2 分


发现乱贴现象一处扣0.1分,最高扣0.5分;发现乱堆放杂物一处扣0.1分,最高扣0.5分;发现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



34.做好对汛期、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的准备工作,要保证路面无积水、无结冰,小雪随下随扫,中、大雪时,陡坡处扬沙,主干道雪停2小时内完成清扫任务,积雪及时外运,工作日下雪,随下随清扫。

2分

无汛期、雨雪应急预案扣0.5分;无救灾物资准备扣0.5分;雨雪天气未及时清扫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



35.分类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投放点、集置点、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等各类设施设置规范,使用正常,维护及时。垃圾分类宣传信息设置规范;分类督导。按规定配置督导员队伍,每日开展督导巡检,结合巡检情况上门再指导,开展分类情况公示,提高分类正确率;分类收运。严格落实分类垃圾分类清运,无混装混运和敞开运输;无建筑、装修、园林、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5分

投放点、集置点、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等各类设施设置不规范,每发现1次扣0.2分;分类收集设施标识不清,破损、不洁、满溢,每发现1次扣0.2分;居住区、办公区、公共场所等无明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信息,每发现1次扣0.2分;为按要求开展分类宣传工作的,每发现1次扣0.2分;未按规定配置督导人员,每发现1次扣0.2分;督导人员未按要求开展督导巡检,每发现1次扣0.2分;督导人员未按要求落实上门再指导,每发现1次扣0.2分;城市居住小区、无生活垃圾分类情况按户公示的,每发现1次扣0.2分;分类正确率未达到规定的,扣1分(分类正确率2季度达到70%,3季度达到75%,4季度达到80%);混收混运、敞开收运、抛洒滴漏、垃圾吊挂等情况,每发现1次扣0.2分;建筑、装修、园林、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每发现1次扣0.2分。


六、服务效果(10分)

36.因物业管理问题引发的 5 人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者超过 3 次以上的反复投诉信访件。物业服务有效投诉率3%以下。其他信访事件物业做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3分

发生一起群访或反复信访扣0.5分;2起及以上扣1.5分;未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信访事件扣0.5分


37.有制定全年活动方案,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小区文化活动,并每次活动有完整记录(活动报告)。

2分

实施一次加0.5分;未实施扣2分


38.小区各类收费收缴率98%以上。

2分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39.业主委员会评价(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村)评分)

3分

满意3分;基本满意2分;不满意0分


总  分

100分






附件3:

闲林街道老旧、两户一联多户多联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社区化准物业管理)

考核

内容

服务标准

考核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结果

一、综合管理(20分)

1.小区内设置办公场所整洁有序,具有办公设施等。

1分

无单独办公场所扣0.5分;无办公设施扣0.5分。


2.物业管理企业证照齐全;无不良经营记录;完成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工作。无物业管理企业的有专职管理人员分管准物业工作。

2分

证照未上墙扣0.5分;企业在工商、税务、物业科有不良记录扣0.5分;无专职管理人员扣1分。


3.配有秩序维护、保洁、绿化和维修等专兼职人员,各岗位台账齐全; 专职员工着装规范,佩戴明显标志,工作作风严谨,能提供基本服务。

2分

未配备秩序维护、保洁、绿化和维修等专兼职人员扣1分(不齐全扣0.5分);着装不统一扣0.5分;接待不规范扣0.5分。


4.建立业主(使用人)档案(党员单独有名单),分户存档, 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2分

无业主档案扣0.5分;未单设党员名单扣0.5分;无各类图纸(清单)扣0.5分;无档案管理制度扣0.5分。


5.积极并及时配合和协助街道、相关部门及社(村)在本小区内开展相关工作的义务,参加物业工作联席会及培训并有记录及工作落实反馈。

3分

未配合一起扣0.5分,最高扣2分;未参加会议(培训)一起扣0.2分,最高扣1分。


6.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每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经营性收入的情况。合理使用物业管理、经营用房;根据业主需求,如有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3分

每年未公布扣1分;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使用不明无帐目扣0.5分;经营性收入帐目未公开扣0.5分;未提供特约代办服务扣0.5分;且未公示收费标准扣0.5分。


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8小时维修制度,设立公开服务电话并在明显位置公布电话号码,接受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分

未公布8小时服务电话扣0.5分;未建立各类信息收集台账扣0.5分(不完整的扣0.2分);未处理记录扣0.5分(不完整的扣0.2分);未实施回访制度扣0.5分(不完整的扣0.2分)。


8.专兼职维修、安保、消控人员按行业、小区管理要求配备相应证书,并在项目有留底备查。

2分

安保人员证件未达标扣0.5分;维修人员证件未达标扣0.5分;消控人员扣0.5分;其他证件未达标扣0.5分。


9.配合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及日常运作。

3分

未配合社区(村)其他部门工作一起扣0.5分。


二、房屋管理(10分)

10.房屋共用部位有日常管理、维修、保养记录。对商业房屋的店招、消防设施以及出店经营等管理设立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执法处理。

3分

未建立房屋管理相关台账扣0.5分(不完整扣0.2分);无检修、保养记录扣0.5分;商铺管理台账未设立扣1分;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或不配合执法扣1分。


11.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现象;对业主装修进行备案登记,建立小区装修日常巡查制度,对业主违规装修行为及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登记记录。

2分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现象扣1分;未建立装修巡查制度台账扣0.5分;对违规行为无处置措施扣0.5分。


12.在国有土地上擅自违规搭建违法建筑的(包括屋顶阳光棚),有材料登记台账,并及时上报街道、执法部门。

3分

无材料登记一起扣0.2分,最高扣2分;无上报一起扣0.5分,最高扣2分。


13.每周巡查 2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道路楼道等公共照明完好。

2分

未按时巡查扣0.5分;巡查无记录扣0.5分;公共照明有缺损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


三、维修保养(20分)

14.每月检查1次小区娱乐设施、雨污窨井及重点设施设备,并形成台账,重点隐患部位要悬挂警示标志,每周检查一次。

3分

未按时巡查扣2分(不到位扣1分);无重点设施设备台账扣0.5分;无警示标志扣0.5分。


15.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3 分

雨.污水管道未疏通扣1分;未按规定巡检扣1分;化粪池满溢扣1分。


16.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内,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村)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6分

小修及时率(24小时内)超过一起扣0.2分,最高扣2分;无大中修维修更新改造计划扣1分;未向业委会(开发商)递补报告扣1分;未组织实施维修扣2分。


17.建立健全小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消控管理人员证件齐全操作熟练;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健全微型消防站相关制度。

5分

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扣1分;消防设施缺损一处扣0.2分,最高扣2分;未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的扣1分(只有1次扣0.5分);消控室人员操作不熟练扣0.3分;未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扣0.3分;未办理消防验收审核扣0.2分;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扣0.2分。


1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供电、供水、供气等有应急预案并熟练操作。

4分

无安全警示或防范措施扣2分(不齐全扣1分);无供电、供水、供气等应急预案少一项扣0.5分。


四、秩序维护(23分)

19.管理小区主出入口 24 小时值勤。

2分

未24小时值勤扣2分,坐岗值勤扣0.3分。


20.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 3 小时至少巡查 1 次;如配有消控中心专人值守,值班记录完整,各类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能按规定熟练处置突发事件。

4分

未按规定巡查并有记录扣2分(不到位扣1分);消控室无人值守扣1分;记录不齐全扣0.5分;操作不熟练扣0.5分。


21.有车辆管理制度,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3分

无车辆管控制度(书面)扣1分;地面车辆违停率高于10%每高1个百分扣0.2分,最高扣2分。


22.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车登高场地不被占用;安全出口、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标志标识保持完好有效。

4分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发现一处不畅通扣0.2分,最高扣1分;消防登高地被占用扣1分;安全出口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标识缺损一处扣0.2分,最高扣2分;


23.对小区内所有住房进行依法规范登记并报送,并对房屋内的人口做好居住登记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和流动人口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

4分

未对居住人口做好登记的扣1分(不完整的扣1分);不配合公安部门巡查出租房、流动人口等发生一起扣0.5分,最高扣2分;未设立出租房台账扣1分(信息不齐全扣0.5分)。


24.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和安全充电宣传活动,做好停车地点设施设备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履行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行为的劝阻、制止及上报责任的台账。

4分

未做相关宣传工作的扣0.5分;停放区域未做好安全维护的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对违停现象未处置的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2分;未设立相关台账的扣0.5分。


2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采取措施。

2分

无火灾、治安、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的少一项扣0.5分;发现未上报采取措施的扣0.5分。


五、保洁绿化(17分)

26.绿化养护有计划并落实实施;草坪生长无明显缺损、无病虫害。


3分

无绿化养护计划扣1分;未如期落实计划实施扣1分;绿化长势差修剪不美观扣1分(一般扣0.5分)。


27.小区保洁每周在规定时间内清扫并由清扫人签名,做好记录;小区主要道路、住宅楼道等重要场所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垃圾桶垃圾满溢。

4 分

未每周清扫且记录发现一处扣0.1分,最高扣2分;卫生死角发现一处扣0.1分,最高扣0.5分;生活垃圾乱扔、满溢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路面明显积水、污物发现一处扣0.1分,最高扣0.5分。


28.共用部位无乱贴、乱画, 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分隔投放无掺杂。


3 分


发现乱贴现象一处扣0.1分,最高扣0.5分;发现乱堆放杂物一处扣0.1分,最高扣1分;发现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


29.做好对汛期、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的准备工作,要保证路面无积水、无结冰。

2分

无汛期、雨雪应急预案扣0.5分;无救灾物资准备扣0.5分;雨雪天气未及时清扫发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1分。


30.分类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投放点、集置点、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等各类设施设置规范,使用正常,维护及时。垃圾分类宣传信息设置规范;分类督导。按规定配置督导员队伍,每日开展督导巡检,结合巡检情况上门再指导,开展分类情况公示,提高分类正确率;分类收运。严格落实分类垃圾分类清运,无混装混运和敞开运输;无建筑、装修、园林、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5分

投放点、集置点、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等各类设施设置不规范,每发现1次扣0.2分;分类收集设施标识不清,破损、不洁、满溢,每发现1次扣0.2分;居住区、办公区、公共场所等无明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信息,每发现1次扣0.2分;为按要求开展分类宣传工作的,每发现1次扣0.2分;未按规定配置督导人员,每发现1次扣0.2分;督导人员未按要求开展督导巡检,每发现1次扣0.2分;督导人员未按要求落实上门再指导,每发现1次扣0.2分;城市居住小区、无生活垃圾分类情况按户公示的,每发现1次扣0.2分;分类正确率未达到规定的,扣1分(分类正确率2季度达到70%,3季度达到75%,4季度达到80%);混收混运、敞开收运、抛洒滴漏、垃圾吊挂等情况,每发现1次扣0.2分;建筑、装修、园林、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每发现1次扣0.2分。


六、服务效果(10分)

31、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当年内未发生因物业管理问题引发的 5 人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者超过 3 次以上的反复投诉信访件。物业服务有效投诉率3%以下。其他信访事件物业做好积极配合工作。

3分

发生一起群访或反复信访扣0.5分;2起及以上扣2分;未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信访事件扣1分


32.物业服务费收缴率90%以上。

2分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33.业主满意率90%以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测评,未成立的由属地社区(村)或物业职能科室测评,调查人数不少于占总人数的30%)

5分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总  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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