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余杭创新创业,2020年区人力社保局与区财政局继续实施余杭区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杭州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二)毕业5年以内省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毕业5年以内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余杭区内自主创办企业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扶持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二)于2008年1月1日以后大学生新创办企业并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满3个月;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五)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等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原件彩色扫描的电子件:

(一)项目无偿资助

1.杭州市余杭区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签字盖章后再上传);

2.申请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项目简介(需单位盖章),主要内容为:企业概况、创业团队及其投入、创新能力与科技含

量、商业模式与市场前景、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公司章程;

5.最近三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纳税证明(注册不满三年的企业从注册时间起提供);

6.具有代表性的产品订单(销售)合同; 

7.员工花名册(专职人员);

8.其他能证明公司技术、经营情况等方面的材料(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9.项目申报承诺书(系统上下载,签字盖章后再上传)。

(二)经营场地补贴

1.杭州市余杭区大学生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签字盖章再上传);

2.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公司章程;

4.员工花名册(专职人员);

5.企业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发票需备注地址、起止时间、发票抬头需与企业名称一致);

6.项目申报承诺书(系统上下载,签字盖章后再上传)。

(三)续补企业所需材料

1.2018年项目无偿资助续补:

(1)杭州市余杭区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续补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签字盖章再上传);

(2)项目运行情况报告;

(3)企业前半年财务报表。

2.2018、2019年房租补贴续补:

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发票需备注地址、起止时间、发票抬头需与企业名称一致)。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项目无偿资助

1.项目申报(5月1日至6月30日)。

2.项目审查。区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局及申报项目工商注册地镇、街道、平台,对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网上审查和实地考察。

3.项目核查。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及材料核验情况,对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评审名单与走访分数。

4.专家评审。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通过项目计划书+现场路演形式进行项目评审,确定评审分数。

5.资助核查。区人力社保局将项目评审分数与走访分数汇总,确定资助额度,并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

6.资金拨付。区人力社保局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二)经营场地补贴

1.补贴申报(日常受理)。

2.项目审查。区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局及大创企业工商注册地镇、街道、平台,对在校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进行网上审查和实地考察。

3.资助核查。区人力社保局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资料汇总,确定资助额度,并于年底通过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

4.资金拨付。区人力社保局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五、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

1.项目无偿资助:经专家评审可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五个等级的项目无偿资助。同时推荐参加市级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区级基础上可再享受市级资助50%。

2.房租补贴:三年内给予最高10万元经营场地租金补贴,第一年最高补贴4万元,第二、三年分别最高补贴3万元。申请补贴的经营场地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场地一致。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大学生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创业者要诚实守信,填报和上传的资料必须完整,申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提供虚假资料、重复获取本扶持资金等骗取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失信者名单,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大学生创业企业享受梦想小镇、人工智能小镇政策,不在此次项目征集范围。

联系人:区人力社保局 张肖恒;联系电话:0571—86223642;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719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财 政 局

2020年4月23日

(余人社发〔2020〕4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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