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自2019年7月22日至9月30日,对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瓶窑镇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度,瓶窑镇财政总收入87732.52万元;经常性财政收入43552.57万元;财政可用资金93104.34万元。支出总预算67519.21万元,实际支出74678.9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度瓶窑镇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但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仍存在部分支出无预算、租金未及时上交缴镇财政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支出

2018年瓶窑镇财政向瓶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拨付的747.10万元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

(二)租金未及时上缴镇财政

2018年,由镇经发办负责管理的2块土地租金收入共计3.91万元,资金入瓶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账,未上缴镇财政。

四、审计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按人大批复的预算严格控制支出。并将所有支出纳入镇政府账统一核算。

二是增强全口径预算的理念,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瓶窑镇政府已进行了整改及规范。一是已注销了瓶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银行账户,账户余额缴入镇财政账,收支纳入镇政府账进行统一核算;二是将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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