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暄竺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命名“湖印宸山庄”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公司在星桥街道开发的位于黄鹤山东麓,广厦天都城爱丽山庄北侧,用地项目名称为爱丽山庄二期一至三组团,用地面积为21859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4322.39平方米的居住区命名为“湖印宸山庄”。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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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2510008X/2020-119470 | 文件编号 | 余民〔2020〕42号 |
责任部门 | 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0-04-24 13:4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2510008X/2020-119470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件编号
余民〔2020〕42号
发布日期
2020-04-2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湖印宸山庄”地名命名的批复
2020-04-24 13:47
浙江暄竺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命名“湖印宸山庄”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公司在星桥街道开发的位于黄鹤山东麓,广厦天都城爱丽山庄北侧,用地项目名称为爱丽山庄二期一至三组团,用地面积为21859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4322.39平方米的居住区命名为“湖印宸山庄”。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