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2日,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向我局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修复内容为:余城法罚字[2018]第21023950号经核实,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分别已披露1年9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符合修复条件。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发改财金(2017)671号)文件要求,现将修复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电子邮箱:176065212@qq.com或电话反馈至0571-86239954。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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