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平台,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企业:
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我区建设工程已全面实现复工复产,结合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吸取近期周边地区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建设工地节后复工相关工作,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战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建设工地复产后疫情防控关
1.落实开复工导则
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余杭区建筑业企业疫情防控开复工导则>和<余杭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开复工导则>的通知》(余防指〔2020〕1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严重国家返回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余防指〔2020〕39号)要求,落实“六个强化”以及从疫情严重国家来余人员管控等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如既往抓好工地防疫工作,每日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2.深化实名制管理
认真按照《关于“杭州健康码”赋能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深化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建科发〔2020〕46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提升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各施工企业应承担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和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工程项目部要将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平台生成的工程专属二维码张贴于施工现场出入口,严格执行进、出场扫码工作,对发现黄码或红码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并做好人员隔离、消毒、报告等管理措施。各建设和监理企业要做好监督工作,检查施工企业实名制落实情况。
二、严把建设工地复产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关
1.认清形势,组织开展风险研判
节后建设工地复工复产历来易发多发安全生产事故期,特别是近期受疫情影响,假期延长,极易产生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时会出现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教育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紧盯扬尘全面清零目标,认真汲取3·7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的深刻教训,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建设工地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研判,重点抓好建设工地的风险识别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持续改善施工现场环境,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组织培训,落实人员安全交底
(1)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各企业、各项目部要对全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节后安全教育,对新进场工人、一线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工人。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等,要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并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让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场所、危险源、防范措施,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
(2)落实“安全晨会”制度。为切实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让安全教育落到实处,针对春节后新进工人入场及转岗工人比较多的特点,施工单位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实行每日“安全晨会”制度,并及时上报晨会情况。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班组“安全晨会”制度的执行和记录工作,每周不少于两次的随机参加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晨会”。建设单位认真做好抽查工作,确保监理单位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并纳入月度履约考核。
3.全面排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部署复工复产后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1)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按要求开展考勤,特别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安全专监等重要岗位。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各类设施设备和临时用房、围墙围挡的安全情况,重点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情况及落实专人管控情况。
(3)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用电、用火、用气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危险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
(4)持续深入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控尘十条”要求,全面开展扬尘治理工作,重点对非施工作业的裸露地面、易扬尘建筑材料、空置24小时以上的土方进行覆盖、简易绿化;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内容采用洒水、喷淋、雾炮等降尘措施进行湿法作业;对符合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施条件的建设工地,要求及时安装并级联至杭州扬尘监测平台;对工地围挡设置情况及时检查,确保设置符合规范,保持美化、亮化、洁化、序化,同时结合“靓城行动”工作部署,对大门、临时用房、外脚手架等内容进行美化处理,切实落实文明施工有效管理。
三、严把建设工地复产后质量保障关
施工现场要加强复工复产后施工质量的管控,确保工程质量,要求做到完善项目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度,严把材料检测关、过程控制关、质量验收关,不得放松质量要求、降低质量标准。
1.严格落实质量终身制
严格落实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负责制,特别是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严格按照结构设计图纸施工。
2.组织开展质量检查
建设单位须牵头组织参建主体开展施工现场的质量行为检查,内容包含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报审情况;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进场检验与复试情况;技术交底及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验收等重要工程资料签署情况等。
3.加强现场质量把控
工程现场质量把控,要重点加强对混凝土、钢筋等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工作,防止因价格上涨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切实保证工程质量;抽查混凝土结构、防水工程、外墙外保温、建筑外窗、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涉及重要使用功能工程部位的施工质量,同时检查深基坑、支撑体系方案落实及现场防护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4.开展技术交底,加强实体检测
复工后,要加强对新进专业技术工种人员的技术交底,符合要求后开展各专项作业。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检测机构对混凝土实体质量、钢结构施工质量等进行实体检测,确保施工质量。
四、严把建设工地复产后责任关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建筑领域风险管控措施,建设工地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防疫措施。各镇街(平台)担起属地责任,落实辖区内疫情防控人员排查以及隔离的同时,充分发挥委托第三方机构的力量,理顺隐患排查体制机制,加强信息互通,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防治以及扬尘管控相关要求,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形成有效联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体系,要对建设工地实名制、“无欠薪”等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类隐患、新进(返)工地人员工作进行排查管控,重点对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共同对违反防疫规定以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各镇街、平台要梳理汇总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做法,并于每月25日前将各镇街、平台建设工地每月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以及建设工地整治情况每月小结报送至区住建局安监站。
联系人:区住建局安监站 朱佳俊,联系方式:86265219。
附件:各镇街、平台建设工地每月检查情况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各镇街、平台建设工地每月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检查项目数 | 安全生产 | 文明施工 | 开具隐患 告知单数 | 备注 | ||
发现问题数 | 问题整改数 | 发现问题数 | 问题整改数 | |||
备注:1.此表格由各镇街、平台填写后报送至区住建局朱佳俊处。
2.每月25日下班前报送,报送数据为累计数。
3.每月检查情况包含各镇街、平台日常检查以及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检查,若委托第三方机构的属地请在“备注”栏填写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