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和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制定了《2020年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专项行动方案》,经区治水办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20年3月3日
2020年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
创建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余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总体方案》(余政办〔2018〕28号)、《余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指导性意见》(余“五水共治”指〔2018〕18号)等要求,为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聚焦问题、攻坚克难,标本兼治、突出长效”的原则,高质量、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所有工业企业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完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确保工业类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实现“截污全覆盖、管理无盲区”的目标。
三、实施范围
包括全区镇街级以上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详见附件1)和所有工业企业。
园区内含有生活小区和商贸等其他类区块的,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与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分区建设,由相关牵头部门同步推进、分类验收。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摸清底数(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各街道(平台)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辖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组织全面排查,包括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管网建设情况和工业企业规范性方面,形成底数清单和“四表一图”。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要查清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帐,有无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排水户要进行入户调查,建立所有工业企业清单,排查每家企业是否符合整治标准,梳理问题清单,发现问题及时留下书面和影像资料。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根据排查结果,细化分解建设任务,属于排水户责任的,明确整改措施;属于管网建设原因的,明确市政管网建设或检测修复计划;属于区域雨污未分流的,明确改造方案。编制“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详见附件2),倒排建设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形成台账计划。
第三阶段:对标整改(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照《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标准》(详见附件3),严格对标建设,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对经督促仍不进行相应整改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住建局、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执法监管,倒逼整改。
第四阶段:验收评估(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后,按照《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详见附件4)申报验收,验收以现场抽查方式为主,结合台账资料审查的方式开展,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联合复验,并出具复验意见。
五、职责分工
全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后续长效管理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平台)要做到设施建设到位、动态管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各责任部门要做到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指导督促到位。
1.区治水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督查、通报、考核。
2.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负责统筹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加强工业企业技术指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区住建局:负责对纳管并符合排水行政许可条件的企业办理排水许可证,落实行业管理职责。
4.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负责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负责对排水户(区块)现场功能性验收;配合“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检查与指导,强化技术保障。
5.各属地镇街(平台):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截污纳管排查、管网管护、建设和修复整治等工作,督促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和截污纳管;建立并实施管网维护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资金、人员、设备等保障;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平台)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合力推进,确保整治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属地镇街(平台)要周密部署、明确分工、细化分解,制定辖区内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方案,做到无遗漏点、无盲点,明确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有效推进,确保整治成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督查、检查和指导服务,严格执法监管,强化信息沟通,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督办。
(四)落实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运维机制,明确管理和养护职责,落实经费保障,不断提高排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水平、养护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建立完善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台账资料。
附件:
1.余杭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建设计划
2.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问题清单表
3.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标准
4.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
附件1
余杭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及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计划
序号 | 所在镇街 (平台) | 园区名称 | 工业企业 | 完成时间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1 | 东湖街道 | 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
2 | 中泰街道 | 中泰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
3 | 瓶窑镇 | 凤都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100% | 深化治理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4 | 南苑街道 | 联胜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100% | 深化治理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5 | 仓前街道 | 高桥工业园区、朱庙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
6 | 径山镇 | 龙皇塘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
7 | 百丈镇 | 百丈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
8 | 黄湖镇 | 黄湖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
9 | 鸬鸟镇 | /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
10 | 临平街道 | /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启动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11 | 运河街道 | /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启动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12 | 仁和街道 | 钱江经济开发区、仁和工业园区、大运河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启动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13 | 崇贤街道 | 临港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启动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14 | 星桥街道 | 星桥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启动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15 | 塘栖镇 | 塘栖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启动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16 | 闲林街道 | 闲林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启动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17 | 五常街道 | 五常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启动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18 | 未来科技城 | 未来科技城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启动 | 100% | 查漏补缺、长效巩固 |
19 | 良渚街道 | 勾庄工业园区、大陆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启动 | 80% | 100% |
20 | 余杭街道 | 凤凰工业园区、金星工业园区、 义桥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启动 | 80% | 100% |
21 | 乔司街道 | 三鑫工业园区 | 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 | 启动 | 80% | 100% |
附件2
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问题清单表
余杭区 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问题清单表 | ||||||||||
序号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员 | 备注 | |||||
1 | ||||||||||
2 | ||||||||||
...... | ||||||||||
余杭区 镇街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问题清单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员 | 备注 | 整改措施 | ||||
1 | ||||||||||
2 | ||||||||||
...... |
附件3
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标准
一、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
1.园区有雨污分流规划或建设计划,编制“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清单,报上级治水办备案。
2.组织开展园区截污纳管排查,重点查明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
3.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雨、污水收集系统完备,管网布置合理、运行正常,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帐。
4.园区按规定建成符合要求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
5.所有入河排污(水)口完成整治。实现“沿河排水口无污水排放”。
6.建立并实施管网维护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资金、人员、设备等保障。
7.按要求开展管网管护、建设和修复整治等工作,管网无错接、乱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8.园区台账资料齐全,建立和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
9.有污染的区块必须建立初期雨水收集池,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工业企业
1.企业环保管理组织架构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健全。
2.企业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
3.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确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4.企业建设独立的雨污分流系统,且排水管网走向清楚。
5.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实行清污分流、分质分流、分质处理。
6.企业纳入污水管网排放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取得排水许可证。
7.企业按要求需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设施运行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健全,台账资料齐全。
8.企业有一类污染物排放的,在车间出口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9.列入水污染源重点排污单位清单的企业,按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10.企业生活污水,包括洗浴等污水及餐饮废水等统一收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11.化工、电镀、印染等重污染企业生产、工艺废水输送管道应实现明管化、地面化。
12.企业废水排放口设置规范,按要求设置标志标牌。
附件4
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
一、工业企业
1、验收程序
企业完成整改后,由企业自主验收,验收资料提交属地镇街,由属地镇街初步审核后向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准备好验收资料。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对申请验收的排水户(区块)进行现场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填写现场验收确认单,需办理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凭现场验收确认单,向区住建局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2、需提供的验收资料
(1)前期调查技术报告,包括排水户普查登记表、排水户问题清单、企业现状排水平面示意图。
(2)项目工程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监理、CCTV检测(办理排水许可证的须提供)等相关档案资料。
(3)企业整改落实自查情况(书面盖章),整改照片等相关资料。
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
1、验收程序
以属地镇街为单位,先自行验收,验收基本无问题的,由区水务公司具体负责现场验收(包括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验收)。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达到验收条件之后,由镇街向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准备好验收资料,以书面盖章形式上报。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联合复验,并出具复验意见表,复验内容包括台账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
2、需提供的验收资料
(1)工业园区前期调查技术报告,包括排水户普查登记表、排水户问题清单、现状排水平面示意图。
(2)工业园区管网维护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养护单位、资金、设备等保障(合同或协议)。
(3)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雨污分流证明、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4)工业园区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包括项目工程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监理、CCTV检测、整改照片等相关资料)。
(5)工业园区内企业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区水务公司出具的现场验收确认单。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