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科学监管,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

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学习《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扎实开展“科长大讲堂”、“公务员一月一学法”等活动,组织全员培训、实务培训和实务竞赛活动,以赛代训,以科带所,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并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在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上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在年度工作报告上提出打造“全国一流、全省样板”执法监管样板,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标准化为导向,细化执法办案规范流程,统一装备、统一流程、统一文书,做到全程记录、全程监督。2019年二次参加行政复议诉讼“两高一低”专项整治会议,每季度参加全局信访工作会议,体现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占据重要比例,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局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3、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本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4、本部门按照规定,每年向余杭区人民政府和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依法公开。

5、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公平竞争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2018年至今共计查办反不正当竞争类案件837件,罚没款632.22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是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在未来科技城组建全省首个商业秘密保护平台,2018年完成浙江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建设,2019年、2020年推进站(点)的规范化建设,每年创建3个示范站,10个示范点,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全覆盖。制定出台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制,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及《园区商业秘密保护服务工作规范》两项地方标准,新标准已于2019年10月21日发布,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建立了商业秘密多部门联合保护机制、商业秘密保护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商业秘密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三大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

三是加强品牌保护。创建商标品牌保护联盟,建立重点保护品牌名录库,首批筛选区内100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企业入库,并不断扩大名录库覆盖面和影响力。面向品牌名录库企业,搭建商标品牌维权平台,为企业提供维权援助,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打假维权机构和组织,协助企业建立常态化的打假维权政企协作机制,落实与公安、海关等部门信息互通和业务交流、协作,推进落实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先后前往全国多个地方,帮助我区诺贝尔瓷砖、老板电器、南方泵业、铁流离合器等多个知名品牌打假维权,近年来,打假几十余次,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上亿元。

四是组织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余杭区公平竞争审查工制度和余杭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各部门共审查增量文件135件,清理存量文件40件。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为我区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营造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五是实施容错免责清单制度。于2019年4月制定出台了《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容错免责清单》,包含37条容错免责清单,对部分首次违法、情节轻微、自行纠正、社会危害小的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以来共计适用14个条款,255家市场主体被免予行政处罚,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六是打造电子商务在线注册平台,支持自然人网店落户余杭。依托未来科技城设立电子商务虚拟园区,指导组建电子商务秘书企业,通过便利的登记方式、宽松的政策环境和优质的信用服务,吸引自然人电商“落户”园区。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构建全区统筹、政企合作、资源共享、服务便捷、发展长远的自然人电商登记平台和监管机制。2018年底平台开通试运行,基本实现网上登记一次也不用跑截至目前共吸收全国各地6万余家淘宝店落户余杭。

二、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情况。近年来共制定《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容错免责清单>的通知》2个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法制办备案等环节。2019年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6月30日前的本部门制定的17件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有效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政策性文件)12件,废止、宣布失效及明确已废止的政策性文件5件。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机构的改变及职能的增加,对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行了改革、完善与增补,先后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程序实施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大疑难复杂事项会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10余项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和办案单位行政处罚权限等事项,以确保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我局还对工商、食药、质监的主要监管业务进行梳理,撰写了各项业务的操作指南,并编印成《市场监督管理实务手册》,便于在执法和日常工作中快速、准确地查阅和学习;整理最新法律法规汇编和相关法律解决释疑,梳理执法人员常用法律、法规文件汇编,以便干部职工学习参考。通过制度规范,加强对办案单位的业务指导,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二是展执法办案区规范化建设。为全面推进法治市监建设,保障文明执法、依法履职,稽查大队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规范化执法办案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实战导向,率先行动,建立了执法办案区,包括指挥室、取证室、询问室、接待室、装备室5大功能区。

三是推进综合执法改革。10月24日下午,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余杭区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改革迈出崭新一步。新组建的余杭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整合工商、食药、质监、物价、专利、商务、盐业等领域执法职能,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对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下沉执法力量,真正实现“一支队伍”、“一盘棋”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2、强化食品药品执法领域执法

余杭区是典型的食品药品生产大区、流通大区、消费大区,2018年被省食品安全委员正式命名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在2018年杭州市食品安全综合考评中获评A类单位,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位列全市第一。我局在食品药品领域监管执法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整治保健市场“会议营销”乱象。2018年8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对其中涉及非法会销的30家单位全部关停取缔,立案查处10家,罚没款7万元。

二是多举措护航校园食品安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校园食品安全规范化,全区学校食堂量化AB级比例100%,“阳光厨房”建成率100%,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开展校园周边小食杂店及超市排查,实施“护校安园”民生实事工程,2018年以来累计检查1684家次,整改223家,查处违法行为6件,立案6件;

三是加强流通领域农药兽药残留监管。建成“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肉蔬追溯体系”,由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对入场蔬菜全检全测。

四是重视婴幼儿食品安全监管。余杭区现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家,已纳入余杭区食品生产领域电子追溯体系,至今未发生抽检不合格或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五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完成全区生产领域食品非法添加抽检123批次,主要覆盖糕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料等产品,未发现非法添加问题。

六是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无证餐饮整治,净化餐饮消费市场,创新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公示制”,即“黄小贴”问题公示制度,收效明显;中央厨房监管再深化,依托“7+4”工作模式,不断规范自主管理,助推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升级;开展以网管网,净化网络订餐市场行动,在全市率先开展网络订餐大数据抓取、分析系统,违规率已明显下降;创新推行“五有五化,一站式”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

七是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力度。除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外,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他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均完成全覆盖监督检查。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类案件307件,罚没款289.62万元。

八是食品药品领域执法特色工作有成效

----创建食品安全“三个一”监管模式。推行食品生产领域“一张网”、流通领域“一张卡”、餐饮中央厨房“一张图”建设,实现食品安全追溯重点领域全覆盖。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一张网”全覆盖,实现“源头可溯,过程可控,去向可追,问题可查”,获央视《中国新闻》报道;建立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肉蔬追溯“一卡通”体系,实现上游蔬菜种养殖环节的来源可溯和销售末端的去向可追,顺利通过市区两级为民办实事工程验收;抓住中央厨房这个关键点,实现从原料到成品“一张图”、从中央厨房至门店“一张图”、各门店布点“一张图”。

----以网管网强化网络食品安全。加强与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的政企协作,指导淘宝、天猫平台主动履行平台责任,累计清退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80余万家,目前两个平台共有入网食品经营户约47万家,基本实现网上亮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全覆盖。开展网抽不合格食品先期快速核查处置试点工作,2018年以来共收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快速处置任务(涉及不合格食品)558批次。

----“抓大不放小”清除安全隐患。推动亚多腌腊肉制品工业园区建设,帮助园区形成“九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宣传、统一加工、统一经营、统一原料供应、统一包装、统一电商)管理模式,园区主办方杭州亚多腌腊制品专业合作社成功注册“五星亚多”集体商标,园区3家“杭州酱鸭”生产企业入选“浙江省名特优食品作坊”,获《光明日报》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司长马纯良到园区调研,给予高度肯定。实行“三小一摊”食品生产经营登记承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试点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产品质量监管效能,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11月21日,全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现场会在余杭区召开,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就探索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机制,构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体系,不断推进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展开交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一级巡视员嵇超、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工业生产许可处处长张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马剑平出席会议。

3、加强行刑对接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目前我局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打击走私、传销,打走商标侵权行为等方面和公安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机制。市场监管、卫生、公安、检察等部门业务骨干建立食药案件执法交流钉钉工作群,确保案件办理顺利、高效进行。

4、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并充分发挥作用

一是牵头组织全区的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应用。浙江省建设了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即“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该平台已从2019年7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应用。目前,余杭区成立了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并通过业务培训、钉钉交流、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执法部门全面应用省平台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以及双随机抽查。余杭区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共有857名执法人员入库,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100%,已开展执法检查28299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6797户次,检查出问题2071户次,问题检出率30.47%;通过掌上执法开展检查26912户次,掌上执法检查率95.09%,掌上执法至少2次人员占比100%。

二是试点全国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建设。在国家总局和省市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2018年10月19日,由浙江省局牵头,余杭区试点的“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启用,余杭区局通过该平台共录入案源9320件,已处理9079件,其中立案查处3334件,结案2861件,罚没款253.22万;有效解决了互联网违法案件发现难、落地难、取证难等问题,实现了案件的快速办理,案件处理效率实现跨越式提升。

5、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

机构改革后及时梳理相关自由裁量依据,目前共有《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2014)、《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试行)》(2016)、《关于印发商标违法行为罚款裁量基准的通知》(2016)、《浙江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则标准》(2016)《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及20个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2016)、《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细则》(2018)等裁量细则。在行政处罚中严格落实上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对情节相同或相似违法行为统一尺度,并将自由裁量作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依法行政的考核。

6、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于2018年10月15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市监〔2018〕165号)规范性文件,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规范执法办案文明用语,执法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案件系统连接公示信息网站,所有行政处罚确保了处罚决定书送达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公示率100%。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建立本局执法装备配备和使用规范制度,配齐执法装备,截至目前共配备行政执法记录设备249台,其中执法箱70套。推进实行行政执法实行音像记录,执法现场使用音像记录1529次,办公现场使用音像记录94次。制定音视频文件管理规范,明确归档的格式、载体、内容、保管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除局法规科外,每个执法办案机构设两名法制审核人员(分A\B岗),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拥有系统内公职律师7名,外聘法律顾问两名,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两次以上法制例会和培训,明确审核范围、流程,按各执法单位的评查结果动态调整执法处罚额度。

7、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

一是开展“双随机”抽查,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指导督促企业做好信息公示,按时进行年报;充分运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掌上执法系统)加强“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即时公示;及时向区级有关部门发送异常名录抄告函,加快推进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二是开展长期未经营吊销注销工作对长期未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吊销,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依职权除名工作,结合去年余杭强制注销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退出工作,从而提高企业主动清算注销的自觉性和长期未注销的约束、惩戒力度,有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无照整治机制。借势借力充分发挥大联动机制作用,形成村社网格排摸、属地镇街牵头、部门联合执法的无照整治机制,严厉查处出无照经营行为。

四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我局依托省市审批准入平台、日常监管执法平台等重要系统,加强基础信息、监管信息、检验检测等多方数据的整合归集,同时根据经营类目给各监管对象赋予行业标签,形成余杭智慧市场监管综合数据库,有效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运用大数据、移动监管等技术,将法律法规的法条与监管细项逐一匹配,同时应用移动执法设备,探索推进监管便携化、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督查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1、纳入考核指标。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各科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2、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的情况。我局每年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科所责任分工,并开展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

3、积极创新实践。通过积极创新实践,各地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4、强化责任追究。制定《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诉讼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本局各承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处理等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推诿扯皮等主观上存在过错导致败诉任的情形进行责任追究。

5、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错误,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确保各级党政干部尽职免责的情况,根据区纪委要求,为深入推动容错免责工作机制发展,营造能干、敢当、善为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场准入“多证联办”中的履职风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网络消费监管引发的复议诉讼败诉及效能投诉、网络消费纠纷处置中的监管不足等四个方面事项提出了容错免责申请。

 

附件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pdf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