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余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杭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狠抓改革创新和任务落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我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精心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月周日”系列活动,突出法治政府建设个性化
1.精心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日”。安排一整个工作日,采用“培训、会议、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集“学习、研判、部署、实践”于一体,全方位增强并提高“少数关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一是将府院联席会议、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总结交流会三会合一,常务副区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分别通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两高一低”整治情况、行政审判以及公益诉讼情况,会议同时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梳理并部署年度工作重点及举措。区委副书记、区长作总结讲话并提出要求。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区政府班子成员、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单位、镇街、平台主要负责人等200余人通过直接感受司法过程、体会法律运用,对程序意识、证据规则、出庭应诉要求有了直观的认识,对依法行政内在要求、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有了新的感悟。三是将课堂搬上法庭,邀请省高院行政庭副庭长担任老师,以案释法,作了征迁拆违工作实务培训。培训针对当前征地拆迁、违章建筑处置等高发案领域,采用反面典型案例和正面规范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阐明了一线征迁拆违行为的“能”与“不能”。
2.全心开展“法律服务攻坚月”。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送法律服务到一线、到基层。对重点执法部门提供点对点服务和指导,为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为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集中分析涉法涉诉案情,提出应对策略,举一反三,对镇街、部门规范行政行为提出指导,推进“两高一低”整治。
3.组织开展“关键少数学习周”活动。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组织50余名法治线上的区管领导干部赴复旦大学接受为期一周的法治培训。内容包括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思维和依法行政等,通过政治理论、法律实务、先进经验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对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的认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
4.精心组织“规范性文件质量提升年”。一是做好新《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将新《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第一期学习内容,由司法局局长为区领导及全区各部门、镇街“一把手”进行专题解读。二是清理并公布机构改革后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文件制定主体的要求,全面梳理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依法审核明确并向社会公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为进一步推进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把好“主体关”。三是推行规范性文件立项制,严格制发程序、认真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到位、内容合法。四是落实提高文件质量、控制文件数量要求,严把合法性审核关,严控发文数量,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发文量得到有效控制。
(二)强化制度约束,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
1.推进行政决策目录化。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广泛征集决策事项,专题研究2019年度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和承办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全面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程序要求,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惠企政策专项清理等多项专项清理,对与扩大对外开放、减少准入限制、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等要求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废止和修订,为全区营商环境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3.加强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根据余杭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实际,高度重视、严格审查,在进行审查时,综合考虑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行性、可履行性,要求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进行量化,有效防范因合同条款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
(三)强化过程监督,力促行政行为规范化
1.制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实际,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范围、标准、职责、方式、步骤和要求,依法严格审核并向社会公告机构改革后全区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切实推进我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
2.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按照行政执法证“应领尽领”、“应考尽考”要求,加大宣传动员,加强考核倒逼。在多渠道多举措调动各行政执法机关参加行政执法证件培训热情和考试积极性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余杭区近年来规模最大、考生年龄跨度最广、参考区管领导人数最多、通过率最高的一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组织执法单位法制科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对各部门提交的案卷进行集中、交叉评查。评查从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基准、归档管理等方面,对重点案卷进行“会诊”,提出意见建议,反馈落实整改。
4.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镇街、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专项检查。采取全面自查与抽查的形式,掌握了解全区“三项制度”落实基本情况、加强宣传指导、收集发现问题困难、提出对策建议,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增加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三项制度”落实到行政执法行为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邀请余杭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考试监考等执法监督活动。通过其有效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行“开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四)强化纠纷化解
1.注重行政复议能力提升。一是顺应机构改革,及时发布《关于余杭区行政复议局正式运行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告知余杭区行政复议局正式运行时间以及行政复议局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决定、统一送达”的运行模式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二是充实复议力量。将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务员调整充实到办案队伍中,同时打造高素质、有责任、懂业务的复议工作队伍。三是推行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制度,严格案件审理,不断提高复议公信力。
3.强化行政应诉责任。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原则、请假为例外的制度,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同时,落实动态跟踪制,对于未经批准不出庭应诉或者连续多次请假的情况进行重点跟踪,及时提醒督促并要求整改。
(五)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提高行政队伍专业化
1.严格落实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区政府通过邀请专家、部门“一把手”授课的方式,组织开展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学法同时邀请各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参加,以更好地增强主要负责人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主动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分两批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共计400余人进行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培训内容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政策以及行政执法基本法律、法规展开,通过条款解读、以案释法等方式,使参训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执政、执法为民的基本理念,切实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将学到的新知识与实际工作、具体行政执法实践紧密联系,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3.组织公职律师参加专题培训。重视公职律师的培育与作用发挥。广泛动员并组织参加杭州市司法局与杭州市律师协会主办的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证岗前培训班。全区公职律师覆盖面得到进一步扩大,同时公职律师作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具有专业上的优势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9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仍需提高、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参差不齐等。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余杭区主要负责人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从组织领导、机构编制、经费保障、考核比重等各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和支撑,提高法治软实力,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一是余杭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充分发挥。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政府每年制定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及要求、细化工作举措、落实责任单位,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年度任务落实到位。二是顺应机构改革,配强法治力量。机构改革后,为更好地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人岗相适”的要求,区委区政府充分保障编制,专项用于从事法制审核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应对和行政调解工作。三是每年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通报年度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年法治建设工作。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提出行政败诉双重考核,促进部门、镇街规范行政行为。五是主要负责人就疑难复杂案件亲自出庭应诉并出声,取得当事人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决胜之年,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区将从以下几方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督查。
2.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的落实。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第三方评估制度,对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反馈整改和运用监督。
3.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工作培训,严肃执法纪律,加强执法监督,减少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加强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掌上执法、“互联网+”等平台的使用培训,推广行政执法设备运用,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
4.提升优良营商环境法治软实力。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热点问题,落实“最多跑一次”,深化“放管服”改革,开通为企业更好更快服务解决烦恼的绿色高速通道。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法,完善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多元化调解体系建设,为优良营商环境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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