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科学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切实将普法教育融入学校德育工作总体计划中,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工作总结

(一)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暨法治建设(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教育法制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机关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制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学习法律相关内容;落实公职律师制度,选聘1名机关干部公职律师,满足机关内部对法律服务的多层次需求;开展执法人员培训,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学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制讲座和培训。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积极落实《杭州市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试行)》,全面推进局机关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使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中起到更加的积极作用。2019年,教育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参与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3件,提供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咨询4次,协助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答复6份,起草有关法律文书2份,其他政府法律事务5件。全区200余所学校采取“一校一聘”、“多校联聘”等形式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在学生意外伤害、合同纠纷等领域有效防范风险,切实保障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依法行政。一是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制度,在政务服务网余杭区页面的醒目位置设置了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专栏,提供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查询服务,今年我局无行政处罚案件,故未开展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积极优化教育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按照省市区整体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对群众办事事项开通网上申报端口,进一步实现网上运行。实施《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推进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从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环节对45卷执法案卷认真强化自查自检。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标准,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调整并制定《余杭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经合法性审查、局党委班子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发布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广使用“浙政钉”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积极开展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教育培训市场、困难学生资助“双随机”抽查,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并做好违规问题的后续监管,共检查52家单位,全局执法人员累计通过“掌上执法”系统完成检查259户次,人均检查数18.5户次。

(三)坚持依法治校。一是落实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抓手,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公办幼儿园章程备案工作,全面完成公办中小学校章程的制定、备案、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摸排和选树工作,经多方考察、考核,选荐余杭区塘栖镇第一小学等4所学校为第八批杭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二是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全面推行财务代理制,2019年1月起,全区54个直属学校(单位)全部实现财务代理制。4月起,全区所有非直属学校纳入属地镇街代理记账中心进行集中核算,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财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深化学校校务公开。持续推进收费、招生、财务、食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校务公开,指导和监督学校完善校务公开制度,规范学校校务公开的方式、内容、程序,强化学校服务区域、招生政策等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统一性。

(四)强化校园法制宣传。一是法治教育网络更加完善。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师资建设,选聘200余名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讲座校园行”活动,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学校讲法工作,发挥学校法律顾问的作用,培训一批法治课指导教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发挥“五老”讲师团的资源优势,依托校外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队伍,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设家长学校法治教育课程,强化家长法治观念,形成教育合力,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网络。二是法制教育阵地更加牢固。有效抓牢课堂教育阵地,做到学校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依托必修课程《道德与法治》及拓展性课程,开足开齐法治教育课程,并结合学科渗透,确保所有在校学生都能受到课堂法治教育,截至目前开发校本课程近20门;拓展法治教育阵地,依托余杭区看守所、浙江省戒毒所、少管所、消防大队、法院(司法所)、反邪教基地、禁毒教育基地、长乐法治教育基地等完善青少年校外法治教育阵地建设;积极运用校园黑板报、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普法宣传,拓展宣传渠道。做好2019年“宪法日”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引导青少年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推动宪法宣传全覆盖。三是法制教育形式更加丰富。充分利用团队和课外活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法制报告、模拟法庭、参观拘留所、法治情景剧、法制小报、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参与“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校级法律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举办主题读书活动,全区中小学结合禁毒教育、反邪教活动等,开展普法演讲、辩论、作文、书画和青少年维权岗等中小学生体验活动;持续推进“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通过模拟庭审让学生了解审理程序所包含的法律知识和意义,体会法律的神圣,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及法制观念。

二、2020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余杭区教育局将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规范行政程序为切入点,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依法工作和普法宣传工作,为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扎实基础。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我局民办科等执法科室深度学习《浙江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接区司法局和市教育局法规处,全流程明确教育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的具体实施路径。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二是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教育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标准,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贯彻落实《余杭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及时公开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三是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持续使用“浙政钉”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补录新增持证执法人员信息,开展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双随机”抽查、困难学生资助“双随机”等检查工作,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并做好违规问题的后续监管。

(二)推进依法治教工作。一是切实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宣传全覆盖。组织引导青少年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推进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与法治知识网络学习,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参观五四馆,观众超百万”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宪法法治意识。组织参加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和各级各类宪法主题活动。切实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作用,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实践基地建设。二是着力提升依法治校水平。进一步强化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依法治校的氛围。抓住重要法治教育日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规范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选拔和管理工作,提高中小学校长、法治副校长、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等的法律素养。鼓励各中小学设立法治教育专职岗位,探索多校共同聘用法治教师方式。三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建设好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园制度文化,把法治的精神和要求纳入校园日常管理。做好涉及学生管理现有规章制度的常态化清理工作。四是培育校园法治精神。结合《青少年普法教育大纲》分阶段规划普法重点,小学阶段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初中阶段学习宪法基本知识以及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高中阶段重在培养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能运用法律捍卫社会正义。积极推进“法律顾问进校园”,“校校有法治副校长”和“校校都有禁毒辅导员”工作,切实发挥其日常作用,不断提高学校法治教育的实效。重视校园维权,杜绝侵权违法的雷语雷规,预防和尽量杜绝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和校园欺凌事件,不断完善学生申诉制度,让学生在校园里切身感受到什么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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