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中泰街道等4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19年度调节实施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规划调整位置:余杭区仓前街道、五常街道、余杭街道、中泰街道等4个街道(镇)。

2)规划调整的必要性:该实施方案涉及的17个建设项目均符合当前的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该批项目主要为商业用地、工矿仓储,道路基础设施等项目,经过前期的精心筛选讨论,该批项目为2019年度余杭区重点建设项目。包含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住宅用地五大类型项目,涉及中泰街道、余杭街道、五常街道和仓前街道共4个街道。本方案涉及建设项目都是急需建设项目,均为2019年余杭区及和各街道重点建设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科学发展,推动各街道上下齐心协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大力提升街道人民的生活水平。

3)规划调整内容:项目区用地总面积50.6845公顷,其中农用地32.2995公顷(耕地28.8706公顷)、建设用地17.6533公顷、未利用地0.7317公顷。该规划年度调节实施方案需调整规划面积13.8377公顷,其中一般农田12.0671公顷,其他用地1.7706公顷。拟将余杭区余杭街道、五常街道允许建设区内0.9902公顷一般农田和1.0207公顷其他用地实施为2.0109公顷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实施后建设用地管制区不变。中泰街道、余杭街道、仓前街道、五常街道有条件建设区内11.0769公顷一般农田和0.7499公顷其他用地实施为11.8268公顷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实施后将其中11.8268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允许建设区。

4)批准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5)批准文号:浙政土审规[2019]330110008号

6)批准日期:2019年9月19日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等4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19年度调节实施方案——批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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