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的来信来访来电;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2.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区或越级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
3.研究、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息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负责区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5.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和区长公开电话、网上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组织培训信访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人员,指导信访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7.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信访责任单位领导干部和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建议。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899.54万元。
(二)关于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收入预算289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9.54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支出预算2899.5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5.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13.08万元,占28.1%;日常公用支出38.81万元,占1.3%;项目支出2047.65万元,占70.6%。
(四)关于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99.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9.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5.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8万元。
(五)关于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99.5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61.6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项目支出的相关费用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5.76万元,占49.5%;公共安全支出1400万元,占4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8万元,占2.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92.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45.8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业务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597.31万元,主要用于公开电话话务人员劳务外包等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1400万元,主要用于与信访工作相关的其他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63.7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支出。
(六)关于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1.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3.08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邮电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委托业务费、医疗费、印刷费等。
(七)关于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4.7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0%,主要联合接待信访事项及律师值班等支出,提倡厉行节约。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2019年执行数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7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0%。主要用于联合接待信访事项及律师值班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2019年执行数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信访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8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51万元,增长6.92%,主要是人员增加后的各种经费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4.5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0年预算公开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信访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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