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64号),《关于补发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段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的通知》(余教〔2020〕33号),对符合条件学生进行补助,其中涉及扶贫资金20万全部下达相关学校,其余超过部分由区级财政资金拨付完成,现予以公示。
附件:余教〔2020〕33号 关于补发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段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的通知.pdf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12月31日
信息索引号 | 00251032X/2020-137891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财政局(国资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财政局(国资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0-12-31 09:4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64号),《关于补发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段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的通知》(余教〔2020〕33号),对符合条件学生进行补助,其中涉及扶贫资金20万全部下达相关学校,其余超过部分由区级财政资金拨付完成,现予以公示。
附件:余教〔2020〕33号 关于补发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段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的通知.pdf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12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32X/2020-137891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国资办)
发布日期
2020-12-31
关于补发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段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的通知
2020-12-31 09:40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64号),《关于补发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段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的通知》(余教〔2020〕33号),对符合条件学生进行补助,其中涉及扶贫资金20万全部下达相关学校,其余超过部分由区级财政资金拨付完成,现予以公示。
附件:余教〔2020〕33号 关于补发2019年秋季学期义务段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的通知.pdf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