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5月31日,对余杭区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策执行不到位

1.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未开展。根据浙江省《现有民办学校变更登记类型实施办法》(浙教计〔2018〕28号)的第二、第六条的规定,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对2016年11月7日前设立的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登记管理,对继续选择非营利性办学的民办学校应修改章程,修改后的章程及章程修改说明报原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备案。但截止审计日,我区教育局尚未开展分类登记的相关工作。

2.民办学校的党建和信息公开等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一是部分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未按要求写入学校章程。二是部分民办学校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内部治理信息公开的问题。

(二)部分民办学校的运营存在风险

1.部分民办学校未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根据审计调查共计12所学校应计提风险基金而未计提,涉及资金共计957.62万元。

2.部分学校教师无资格证或证教不符。经抽查,截止审计日,共计54名专任教师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20名专任教师证教不符。

(三)存在个别非法办学的问题

杭州丹柏童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柏童印)存在未经审批,开办全日制幼儿园的情况。

二、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快制度建设;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管等建议。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余杭区教育局已逐步开展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全面摸排掌握全区民办学校党建情况底数,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余杭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按规定应计提风险基金的学校已未按规定金额提取;对学校无资格人员或证教不符人员已进行了清退、转岗和重新考证;对非法办学点的整治。                       



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

2020年11月2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