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自2019年3月27日至10月31日,余杭区审计局对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参建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我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程总承包等投资模式中参建单位履约情况进行审计,并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参建单位履约履职方面
1.部分项目招标时初步设计深度不够,导致施工图较大调整单项工程超批复概算。部分项目在前期准备不充分、初步设计深度不够的情况下进行招标,导致项目实施时施工图调整较大,部分单项工程出现超发改批复概算的情况。
2.多数项目施工图预算上报普遍存在进度滞后的问题。
目前,我区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图预算上报进度普遍滞后。我区公开招标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部分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工作仍未及时完成。
(二)监理单位履约履职方面
1.部分监理单位存在履职不到位、履约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缺乏旁站检查,对工程质量监督不力。二是对主要材料的品种未进行验收,对进出材料监督不实。
2.5个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不符合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审计抽查了部分镇街6个道路白改黑工程,并委托检测公司对上述道路沥青层厚度取芯检测。根据检测结果,5个项目的芯样厚度均存在沥青厚度未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存在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区相关部门已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代建单位履约履职方面
对代建单位履约情况的考评工作未开展。
截止审计日,区发改局未按照余政办[2017]45号的要求,会同区财政局、区住建(招标办)及项目业主等单位成立考评小组,对照代建合同及行业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的日常履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二、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管理、依法加强对监理单位监管以及建立对代建单位考核工作机制的建议等。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结果随后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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