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余杭区审计局对余杭区2018年及以前污染隐患、落后产能企业关停淘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整体情况。

2014至2018年,我区计划关停涉及落后产能和污染隐患的企业共计167家,涉及16个镇街及余杭经济开发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已完成关停的企业有151家。

(二)企业关停后的土地利用情况。

经对各镇街及开发区提供的关停企业情况统计,关停的167家企业共涉及162宗土地,总面积为217.3万平方米。其中空闲土地22宗,已复耕的土地11宗,已被征收利用的土地15宗,已用于绿化的土地2宗,企业保留经营的土地为112宗。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遵循产业升级与污染防治原则,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与省级相关政策,相关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每年拟定落后产能和污染隐患企业关停计划,对我区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审计调查也发现,我区存在落后产能和污染隐患企业关停政策制度不够健全、政策执行不到位、企业关停后续管理服务未跟上等问题,需要改进和提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关停政策制度不健全。一是现有的企业关停政策制度缺乏对企业被政策性关停后如何进行转型升级的指导性政策。二是缺乏对企业关停搬迁腾空后的土地集约利用工作措施。三是现有关停企业补偿奖励政策部分事项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强,存在政策漏洞。

(二)企业关停补偿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关停验收把关不严,造成企业征收、关停重复补偿。二是对关停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多付企业人员安置奖励。三是部分关停企业离厂资产纳入关停补偿审批程序不到位。

(三)企业关停后续管理服务未跟上。相关管理部门和镇街对于关停后企业的生存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关停搬迁后的土地利用情况等信息无法及时提供,且未建立相关管理台账。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对现有关停企业补偿奖励政策与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建议对现有政策进行梳理,对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歧义或模棱两可的部分内容作进一步调整、补充或由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加以规范,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

(二)建议及时出台被关停企业后续生产经营的指导性意见和规范性管理办法。对企业关停后的闲置土地,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要及时与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对被关停企业后续生产经营的政策性引导,鼓励被关停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和自主经营。对厂房用于出租的企业,应落实具体部门做好相应服务和监管,建立关停企业后续服务、管理台账,帮助引进符合产业规划的高质量企业入驻。

(三)建议进一步加强企业关停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负责企业关停工作的相关部门在相互协作的同时,要明确各自的责任。针对不同性质的关停企业,牵头单位应全程协调做好各项工作,并负责检查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与关停企业属地镇街的沟通交流,防止出现征收、关停重复补偿,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及相关镇街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现已基本整改到位。     


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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