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余杭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余环发〔2018〕72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余环发〔2011〕156号)有关规定,根据运维合同及2019年度考核结果折算,余杭区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32家单位网络租赁费为人民币189160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4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等形式,反映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纪检部门。

联系电话:88585665;  传  真:86222056。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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