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人民政府:
农资商品是农产品生产和安全的重要生产资料。自1999年开始由区供销联社下属单位杭州余杭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承接区级农资淡季储备任务,确保了我区农资市场稳定有序,为农业生产安全、增产、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农药、化肥储备还列入了省、市农业专班的工作任务考核。
由于按照“余政办简复2018第28号”执行政策的期限已到,需重新明确相关政策,建议如下:
1.储备计划。年度农资淡季储备品种、数量由区供销联社会同区农业局、区财政局根据年度各级考核任务等情况确定,并发文下达年度农资淡季储备计划,储备时间为当年10月至次年5月共计8个月。
2.资金政策。补贴范围为储备贴息、仓储费用。储备贴息按储备农资所需资金、农资储备开始当月一年期LPR利率、储备期限8个月计算的80%补助;仓储费补贴20万元/年;补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年。
3.考核验收。年度农资淡季储备结束,区供销联社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根据核定结果,由区供销联社、区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年度农资淡季储备补贴资金。
4.政策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为2021年至2023年。
妥否,请批复。(联系人:赵顺炳 86222507 13819470482)
附件:关于落实区级农资淡季储备工作的简复 (简复单〔2018〕28号 )
杭州市余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4日
附件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简复单
余政办简复2018第28号
来文单位:区供销联社、财政局 | 来文字号:余供〔2017〕39号 |
来文标题:关于落实区级农资淡季储备工作的请示 | |
收文日期:2018年1月5日 | 收文编号:6504 |
答复意见: 你们单位《关于落实区级农资淡季储备工作的请示》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简复如下: 1.关于储备计划。年度农资淡季储备品种、数量,储备时间为上年10月至当年5月共计8个月,由你们单位联合发文下达年度农资淡季储备计划。 2.关于资金政策。根据农资淡季储备品种、数量确定补贴资金数额,补贴内容为资金利息和仓储费用,资金利息按储备农资所需资金总额8个月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80%计算,仓储费补贴20万元/年,补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年。 3.关于考核验收。当年度农资淡季储备结束,区供销联社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由你们单位联合发文下达年度农资淡季储备补贴资金。 4.关于政策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为2018年至2020年。 2018年1月22日 | |
主送:区供销联社、财政局 | |
抄送:区财政局、农业局 |
承办科室:城建科
联系人:寿志军 电话:8622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