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制定重点领域目录。余杭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定共涉及该局21个科室、所,由局办公室牵头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对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梳理制定。从6月份起,该局组织各单位结合余杭区实际,对4大一级公开事项、19项二级公开事项逐项梳理,经过3轮商讨最终定稿,并于9月30日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渠道。根据余杭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该局实际制定了《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新版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务公开平台正式运行工作。在主动公开内容审查方面,借助“钉钉”开发全流程网上智慧审批系统,对拟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审查,同时督促指导各科室、所、事业单位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是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通“余杭市场监管”微信订阅号、“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浪微博、“余杭市场监管”抖音账号、“余杭品牌”微信服务号等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使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可以实时地了解、参与政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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