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处:

为全面落实余杭区统计信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区统计局将于11月份开展全区统计信用情况全面评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余杭调查队联合成立统计信用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四个评价小组,由局、队班子成员带队,专业科室成员组成,分组详见附表《2020年度统计信用建设评价小组成员分工表》。

二、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从11月5日开始,到11月25日结束。具体日程由各小组长负责与相关镇(街道)、开发区协商确定。

三、评价对象

1.全区所有镇(街道)和开发区本级;

2.镇街级以上统计诚信单位村(社区);

3.镇街级以上统计诚信单位企业。

四、评价内容

1.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工作组织保障情况,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落实情况,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情况,各项统计工作措施的合法性、规范性情况,年度统计信用建设落实和推进情况。

2.村(社区):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情况,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情况,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设置情况,执行《余杭区统计诚信单位评定标准(村级)》情况。

3.“四上”企业: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情况,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设置情况,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制度执行情况,统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情况,统计执法检查、核查配合情况,执行《余杭区统计诚信单位评定标准(“四上”单位)》情况。

统计数据质量主要核查2019年年报和2020年截至10月月报数据。

五、评价方法

1.初评审核。区统计局执法监督科和相关专业科室审核镇(街道)、开发区统计诚信单位推荐名单。

2.听取汇报。镇(街道)、开发区要向检查组汇报今年来组织开展统计信用建设情况,汇报材料包括做法、成效、问题、建议和后期工作打算。

3.现场核查。对镇(街道)、开发区本级进行全面核查,对推荐区级统计诚信单位进行全面核查,对镇街级统计诚信单位作不少于10%抽查,对涉嫌统计信用异常单位进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4.综合评价。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查看专业统计工作异常记录,比对行业失信公示情况,最终确定并通报表彰区级统计诚信单位,镇街级统计诚信单位由各镇街(街道)、开发区发文公布。

5.失信惩戒。约谈告诫统计信用异常单位,立案查处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和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对严重统计失信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申报联合惩戒。

六、具体要求

1.认真部署。各镇(街道)和开发区要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所属行政村(社区)和“四上”统计单位,部署和落实好统计信用评价工作。

2.严格把关。各评价小组要严格按照标准,把好验收质量关,若抽查单位中存在不合格的,该类型企业重新核查评价,年度统计工作考核将进行扣分。

3.按时完成。各评价小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查工作,于11月30日前将评价结果提交执法监督科梳理审核汇总,并上报统计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

4.奖优罚劣。按照“谁认定、谁记录”,“谁处罚、谁记录”,“谁记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好信用公示工作。市级统计诚信单位(需连续两年)统计人员由区局负责奖励补助5000元;区级统计诚信单位统计人员奖励补助2000元,由区局、镇街两级各承担50%;镇街级统计诚信单位统计人员由各镇街、平台给予适当奖励补助。


附件:2020年度统计信用建设评价小组成员分工表


杭州市余杭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余杭调查队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

2020年度统计信用建设评价小组成员分工表

组别

带队领导

小组长

成员

检查单位

第一组

张  瑾

沈  炜

赵萧清

沈骏铃

沈国伟

郭  伟

姚  远

胡丹丹

沈利萍

李俊钦

崇贤街道

乔司街道

南苑街道

中泰街道

星桥街道

第二组

蔡志祥

储小华

何  勇

谢璇璇

鲍小勇

高红艳

金依萍

徐晓菲

蒋  涛

闲林街道

运河街道

仓前街道

径山镇

黄湖镇

第三组

张余成

陈  超

方兴芝

沈国伟

金依萍

徐  欢

徐晓菲

蒋聚青

临平街道

良渚街道

余杭开发区

塘栖镇

瓶窑镇

第四组

吴忠良

刘利华

马亚琴

曹逸凌

姚  远

郑  刚

蒋  平

华  雷

沈利萍

余杭街道

五常街道

仁和街道

钱江开发区

鸬鸟镇

百丈镇

1.小组长向带队领导负责,牵头落实本次评价工作的组织;

2.各组要加强与专业科长和镇街的联系,确定检查成员和日程;

3.专业科长要积极配合检查小组工作,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检查成员,确保有涉及本科室专业的每个镇街均得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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