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对2019年百丈镇“五水共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百丈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详见下表),根据《余杭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余林水水字[2015]70号)有关规定,对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担任该工程项目的总监实行记分处理。
特此公告!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涉及工程 | 存在问题 | 扣分 | 日期 |
2019年百丈镇“五水共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百丈溪河道综合整治) | 未对工程质量指标进行平行抽查(扣2分); 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扣1分)。 | 3分 | 2020.10.29 |
余杭区水利工程建设总站
(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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