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登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屈小梅不服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企业设立登记行为一案,现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驳回其的行政复议申请。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复议局先后多次向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邮寄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余政复﹝2020﹞188号),但均被退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你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杭州市行政复议局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余杭区行政复议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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