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等2人: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杭州市余杭区珩瑆运河农耕文化民俗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杭州市余杭区珩瑆运河农耕文化民俗馆”,法定代表人:胡明,主要业务范围:1、运河农耕文化相关实物资料的收集、管理、修复、展示和研究;2、开展民俗文化活动,举办民俗文化展览,宣传运河农耕文化。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0月17日
信息索引号 | 002510848/2020-134984 | 文件编号 | 余文广旅体〔2020〕74号 |
责任部门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0-10-19 17:4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848/2020-134984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文件编号
余文广旅体〔2020〕74号
发布日期
2020-10-1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成立“杭州市余杭区珩瑆运河农耕文化民俗馆”的批复
2020-10-19 17:48
胡明等2人: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杭州市余杭区珩瑆运河农耕文化民俗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杭州市余杭区珩瑆运河农耕文化民俗馆”,法定代表人:胡明,主要业务范围:1、运河农耕文化相关实物资料的收集、管理、修复、展示和研究;2、开展民俗文化活动,举办民俗文化展览,宣传运河农耕文化。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