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相关国企: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消防)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9〕47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识
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冰冻天气增多,特别是春节年关临近,建筑施工易出现抢工期、赶进度等情况,容易引发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要针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及时部署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压实责任,认真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近年来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并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以“防火、防冻、防滑、防坠落、防中毒”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合理安排工期,严禁抢工期、超强度加班,遇到恶劣天气要及时停止室外作业。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细化措施,落实建筑工地冬春火灾安全防控工作
各有关单位从即日起至明年全国两会结束期间,扎实开展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民工宿舍用电安全,电气焊接等明火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监护,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等方面进行检查。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有效管理措施,认真督促整改,及时消除消防不安全因素。同时,节假日期间对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焚烧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控制,确保在建工地各项施工环节保质保量
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环节的质量控制,加强混凝土保温、测温和养护工作;要强化深基坑、外檐装饰装修、砌体砌筑、钢结构安装焊接等的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杜绝因气温骤降引发工程质量问题;坑槽施工和化冻后要检查边坡稳定,出现裂缝、土质疏松或护坡桩变形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五、履职尽责,推进岁末年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岁末年初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督查参建单位科学安排施工工期,防范盲目抢工、赶工措施落实情况,节假日期间停工的项目各方主体安全管理交接情况,停工期间工地现场值班情况,节前停工、节后复工安全条件检查情况,节后复工前各方主体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复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尤其是针对新进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落实情况。
六、快速反应,做好冬季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抗雪防冻工作,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及时部署所辖范围内建筑工地的雨雪冰冻等防御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抗雪防冻应急抢险预案,明确人员及职责,落实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全力做好各项应急防范工作。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应急信息第一时间上传下达,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