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9年度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新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我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余杭财政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了大量公开信息,其中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4条,余杭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和政策解读共计339条。
组织开展2019年度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对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问题整改,确保按照要求完整公开所有相关预决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件8件,均为网络申请书且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其中答复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4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认真研究近年来财政舆情及每年舆论热点时间分布的基础上,增强网站内容发布的前瞻性、针对性、丰富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立财政信息专栏,依法依规公开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地方性债务等情况。积极运用新媒体推进信息公开,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采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四)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修改制定《余杭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8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0 | 2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8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包括公开总量、公开时效性、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后台系统更换,业务衔接不畅;二是本年度局内人员变动较大,基础业务不熟练;三是主动公开信息量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整改措施:
(一)加强衔接,促进学习交流。仔细梳理之前的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积极与区政府及区数据资源局对接,熟练掌握新系统的操作技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定岗定责,不断增强人员专业性。提高认识,指定专人负责局内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负责人员基础业务学习与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与水平。
(三)挖掘信息资源,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拓展公开内容,努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共处理信访举报投诉案件251件,均能按规定的内容给予答复与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