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杭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1-86224028,传真号码:0571-86223804。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东湖南路52-2,邮政编码:3111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组织保障体系,不断规范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教育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周密部署,严抓落实,积极推进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了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局办公室具体办理本局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并负责组织协调、技术保障等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修订完善《余杭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余杭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加强学习,提升能力
做好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工作,先后组织参加各类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学习培训、区政府公文审核和保密审查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具体承办人员的规范性指导,让大家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操作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130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 | 0 | 18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2 | ||||||||
(七)总计 | 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整体上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处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特别是教育收费、招生考试、人员招考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努力做到准确、及时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与宣传,提高全体机关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四是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强化信息保密审查,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