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

为规范闲林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管理,现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处办党政综合办

2020年1月22日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街道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建立公车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根据《杭州市进一步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余杭区进一步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根据《余杭区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管理办法》(余机事〔2017〕7 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经批准保留的公务用车,包括机要通信、调研、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第三条 公务用车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派车、检修、清洗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车辆调度、使用

第四条 参改单位必须认真落实车改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六个不得”和省“八个不准”等纪律要求,规范管理、使用公务车辆。

第五条 公务用车由街道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用车主要使用范围为:一是参加省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组织的重要公务活动和重点会议;二是接待上级、外省(市、区)各级组织的来乔司重要公务活动;三是处置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四是单位统一组织的集体教育活动;五是跨部门联合督查、检查、考核等集体公务出行;六是赴补贴区域外地区开展调研、专项检查、考察等公务出行;七是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第六条 对公务用车使用实行事前审批登记制,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和街道党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使用(附件1、附件2)。

第七条 申请公务用车在用车时间冲突时,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按照重点优先、急事优先、远程优先等原则合理调度安排。

第三章 车辆管理、维护

第八条 对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专人管理:一是实行用车登记制度,记录车辆每次出行信息内容(记录表详见附件3)。二是车辆在非执行任务期间一律在规定地点集中停放、严防补盗;在外出行临时停放无法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离开车辆。三是车辆应在定点加油企业进行加油,定点加油采用IC卡方式,驾驶员必须凭加油卡按规定为车辆加油并做好记录(记录表详见附件4)。四是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应在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进行(送修单详见附件5)。五是车辆应在公务车辆定点保险企业购买保险,按照车辆定点保险相关规定进行投保。

第九条 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购置、投保、使用、加油、维修、保养等记录,实行单车核算。公务用车各保管使用部门必须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养和单车核算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须认真查找原因、限期整改落实,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条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因违章驾驶及违规停放而被执法部门扣分罚款的,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四章 车辆配置、更新

第十一条 公务车辆要按规定保留的公务车辆采取标识化管理并安装车辆定位系统。

第十二条 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需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编制管理。保留车辆的更新,必须按照公务用车控购审批和登记上牌的相关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优先选用国产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闲林街道公务用车审批表

2.闲林街道临时公务出行租车申请表

3.加油明细清单

4.余杭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

5. 闲林街道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表

附件1

闲林街道公务用车审批单

用车
部门


用车

事由


申请
日期


用车

时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目的地


人数


联系人

电话


科办(中心)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闲林街道临时公务出行租车申请表

申请部门: 年 月 日

公务出行类型

(选勾)

①重要公务活动 □ ④突发应急处置 □
②集体教育活动 □ ⑤跨部门集体公务 □
③车贴区域外公务 □ ⑥其他特殊情况 □

公务活动名称


参加人员


参加地点


申请用车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科办负责人


分管领导审核


分管财务领导审核


办事处主任审核


党政办审核

大写:

小写: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加油明细清单

车属单位名称: 所属时间: 年 月

序号

车牌号

油品名称

单价

(元/升)

数量(升)

总价(元)

加油时间

备注

































































































合计金额: 元

制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余杭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

送修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送修时间


车辆名称


车型、车号


购车时间


已行驶里程


已保养等级及保养时间


送修理由及内容:


定点维修企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定点维修企业核定的修理项目及修理费用

维 修 项 目

工时费(元)

材料费(元)

管理费(元)

实际结算金额(元)

备注























合 计



送修人确认


送修单位负责人


备注:请单位负责人仔细核实主要配件的修理情况。本表一式二份:送修单位、维修厂方各一份。

附件5

闲林街道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表

申请

日期

使用时间

用车事由

目的地

申请人签字

申请科办

接收人签字

(车辆归还党政办签字确认)

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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