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核发的地字第33010020190045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建设单位申请,决定撤回该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之规定拟对地字第33010020190045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予以撤回的同时一并注销。若有意见反映的,请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71-88607319)。

特此公告。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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