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发改委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局深入贯彻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杭州建设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强化行政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履行发展改革各项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依法行政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实行层层负责制。同时将法治工作纳入科室工作考核内容。
(二)贯彻“七五”普法规划。根据《余杭区发改局(粮食局、物价局、金融办)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余发改〔2016〕127号) ,有序开展各项普法工作,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印发了《余杭区发改局(区金融办、区对口支持和区域合作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及工作步骤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思维,打造“法治机关、法治发改”,提升我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草拟了《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落实人力和财力保障。为了保证普法教育活动有力度、出实效,我局每年年初均安排各类预算资金用于法律顾问咨询、普法宣传等方面,有力保证了发改、金融等各条线的普法宣传活动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法规队伍建设,引进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程序建设,强化执法的严肃性,为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法治建设奠定基础。
二、采取有效举措,扎实推进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我局采取多种形式,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上下联动、左右衔接,有效促进普法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一)采取丰富实用的各类学习形式。一是不断加强分层学习教育。在全局范围,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干部学习新干线等资源,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学习。今年组织干部参加了五期公务员学法轮训,并全部顺利结业。各执法科室,根据各自职能加强专业法制知识培训教育,如投资管理、价格及能源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的需求加强对法律文书制作的学习,取得较好效果,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方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党政班子集体学法带动全系统法治学习,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二是着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督促执法人员自觉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做好对新进人员及执法岗位调整人员持证工作,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确保行政执法岗位执法人员执证率100%。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我局紧紧围绕全区项目管理、能源监察等重点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推动工作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平台资源。在各类报刊、网站、短信、电子屏等媒体平台,以信息报道、温馨提醒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刊登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内容,努力做好法律知识的解读和推介。积极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结合普法与日常工作,将普法教育融入实践。考虑到普法工作的长期性和广泛性,我局把普法宣传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争取实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如:在项目审批窗口,将项目报批相关流程、所需资料等及项目审批法律依据做成手册,供办事人员查阅和知晓,进一步强化宣传覆盖,提高行政效率;配合能源监察行动,对检查对象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成效。
三、严格履行职能,稳步推进法治杭州建设
(一)扎实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与日常审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由我局负责总体牵头协调推进“最多90天”改革工作,目前我区已完成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90天”实现率100%;7月起正式启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最大程度推进投资项目审批领域“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深化“标准地”改革,今年截至目前,我区共完成“标准地”出让44宗,出让面积为2162.48亩,“标准地”出让已成为我区工业项目常态出让方式;推进区域评估落实,目前省级以上平台区域环评、能评、压覆矿、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雷电等事项完成率达到100%。二是稳步开展项目审批,全年区本级平台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共760件,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共93件,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共16件。
(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结合省、市最新要求,按照清单化、节点化要求,制定实施2019年全区营商环境攻坚计划,明确71项年度重点攻坚任务。力争通过攻坚行动,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60条”落实落地。根据省市推进“10+N”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化行动的要求,围绕企业开办、建筑许可办理、不动产登记等13项重点指标,统筹各部门开展我区行动方案的编制和推进工作,确保达到或优于市级标准。牵头制定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围绕国家发改委明确的18项指标,根据上级评价(主要是市级评价)和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对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进行考核,得分折算后将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三是做好上级评价配合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杭州市做好国家和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主动对接省、市发改部门,及时掌握评价工作最新动态。根据评价工作要求,统筹区市场监管、住建、税务等19个部门做好样本框梳理上报、企业走访指导、案例编写报送等工作,细致安排上级领导和北京无量科技赴我区的评价调研,积极发挥我局在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总牵头、总协调作用。四是开展二季度营商环境监测工作。为真实、客观反映我区营商环境情况,会同余杭调查队,开展了全区营商环境“查短板、补弱项”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报区领导。同时,会同大督察办对营商环境存在问题及短板进行督察,主要以督促改,以督促优。监测结果还通过区委改革办“晾晒台”进行公布,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予以批示。
(三)全力推进信用建设。一是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加强信用培训。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提升改造,并对全区38个部门及21个平台镇街进行信用业务培训工作,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以及部门批量查询,加强部门联合奖惩应用,提高部门信用应用水平。二是推进多领域的信用应用,开展多部门信用嵌入。在积分落户管理、消费者信得过企业评选、信用示范企业申报等方面将信用作为重要指标或参考依据;普遍性开展各类财政补贴项目的企业或个人的信用核查,其中对黑名单企业尤其是老赖(失信被执行人)、严重税务违法等,惩戒效果明显。6月底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信用嵌入的系统改造,并实现业务查询应用和100%反馈,10月在民政领域申请信用接口进行业务的信用嵌入工作。三是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积极落实杭州市信用示范城市复评工作,开展全区黑名单企业信用修复系列工作,对500多家黑名单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其中231家单位签订了信用修复承诺书并参加了信用修复培训。积极协助区内一批信用良好,但是曾存在不良记录亟需修复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接省市要求,协调区内相关部门,为区内10余家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四是完善信用工作制度。发布《余杭区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等级管理目录(2019年版》及《余杭区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事项清单(2019年版)》增加了水电气等公共服务单位的信用信息征集。梳理余杭区联合惩戒事项清单,为部门开展信用联合奖惩提供更清晰的法规依据。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着装整洁,持证上岗,态度热情,举止文明,语言规范,坚决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杜绝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冷、横、硬”的工作态度。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执法活动,确保无违规执法案件发生。今年以来,严格按规定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办理各类违法案件,确保无违规执法案件发生。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布各类文件、工作信息、项目投资事项,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拓宽政府部门与市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全年通过政务网站、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00余条,及时公开2018年度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认真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6件,并全部按时回复。
(六)健全和强化依法决策。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今年,我局在径山寺门票、良渚古城遗址公园门票、市民之家停车泊位收费调整和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收费等关系民生的重大行政决策中,依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等法律流程,让决策更加科学、民主,确保了政策的稳定实施。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优化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完善审查备案制度,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按规定及时进行报送备案,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今年我局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件,确保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经济改革,有效促进和保障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