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祥生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命名“光合映公寓”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公司在崇贤街道开发的东至卧龙浜,南至崇杭街,北至前村街,西至向阳路,用地项目为余政储出(2019)33号地块,用地面积为5713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3478平方米的居住区命名为“光合映公寓”。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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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2510008X/2020-119492 | 文件编号 | 余民〔2020〕5号 |
责任部门 | 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0-01-15 14:2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2510008X/2020-119492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件编号
余民〔2020〕5号
发布日期
2020-01-1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光合映公寓”地名命名的批复
2020-01-15 14:20
杭州祥生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命名“光合映公寓”地名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准同意你公司在崇贤街道开发的东至卧龙浜,南至崇杭街,北至前村街,西至向阳路,用地项目为余政储出(2019)33号地块,用地面积为5713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3478平方米的居住区命名为“光合映公寓”。请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