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浙府法发〔2013〕30号)有关规定,结合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三、实施时间
2020年1月10日
四、解读机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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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127/2020-133243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发布日期
2020-08-31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关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9-12-20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