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招标公告的报名企业的资质要求进行了更正,具体如下: 

  企业资质要求原为: 

  被列入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承包商名录的企业,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新)贰级及以上资质 或者具备 设计与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均可报名参加投标(诚信制裁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企业资质要求现调整为: 

  被列入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承包商名录的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新)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或专业承包企业建筑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或注册地在余杭区范围内具备设计与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叁级及以上,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报名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分支机构或联合体报名)。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日期: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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