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区人力社保局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人力社保部门的领导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区人力社保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贯彻落实《条例》与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群众需求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部署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负责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责任科办的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到人。
(二)坚持规范管理。以《条例》为依据,严格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行规范操作、有序公开。对政府信息能否公开、公开形式等依程序进行审查,执行好保密审查机制。
(三)抓好培训学习。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利用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获取的手册、操作指南等资料,加强平时学习交流,切实提高专业水平。
二、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和《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大事项,主动公开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
(一)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的各类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具体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一是及时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余杭区人才服务网等网站以及局微信公众平台的相应栏目内容。二是通过《中国劳动保障报》、《余杭晨报》、余杭电视台等社会媒体宣传报道全区人力社保工作。三是发挥“12333”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热线的作用,向群众提供咨询、投诉举报、协调处理等服务,全年接受来电咨询71万余个。四是通过局微信公众平台、社保自助查询机等渠道提供人力社保信息自助查询服务。五是向参保人员寄送社保个人权益单,全年寄送45.8万份。六是对外提供室藏档案查阅服务,全年查阅卷数达667卷。七是结合“千干联千企访千才”、“HR移动门诊”及日常走访服务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主要包括就业社保、人事人才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2017年,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30条,其中部门文件类为9条,其他信息21条;通过政府网、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政策法规、政务信息等各类信息达1200余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2017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受理率、答复率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公开的人力社保信息均不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相比与时俱进的工作要求和群众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形式还有待创新,公开质量还有待提升,公开信息的便民性未能充分发挥。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着力抓好民生服务类信息的公开,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为重点,全面、及时、准确加以公开。注重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微信等媒介、载体,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辐射面和覆盖面。
以上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杭州市余杭区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7楼,邮编:311100,联系电话:0571-8622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