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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专题审议2018年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草案)

  本报讯 (记者 孙明姝 吴一静) 昨天下午,出席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部分区人大代表对2018年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草案)进行专题审议,并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草案)进行重点审议。专题审议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祝振伟,区财政局、区府办、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根据相关草案,2018年拟安排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180.72亿元,比2017年同期增长38.74%,增加50.26亿元,主要是科技与人才专项增加10亿元、社会保障专项增加25.48亿元。拟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80.53亿元,社会事业专项资金78.43亿元,城乡统筹专项资金19.56亿元。

  代表们认为,专项资金预算(草案)能够综合考虑本区财力状况,确保重点、民生优先,符合财政资金使用方向,能对创新驱动发展、民生事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对此,审议予以肯定。

  代表们在审议中提出,要进一步科学、合理安排和分配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应充分发挥在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城乡统筹等方面“补短板”的作用,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不充分等问题,并要注重绩效考核、减少低效投入和浪费。进一步发挥产业发展资金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用足、用好工业与信息化专项、科技与人才专项等资金,切实落实好优势企业培育、信息产业及“两化”融合、众创空间奖励等政策和举措;精准施策吸引和留住更多科技创新企业落户,使我区真正成为科创集聚区;制定好企业标准和扶持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使我区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继续推进专项资金细化编制和规范管理,减少资金的沉淀和浪费,使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促进“五大余杭”建设。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也要优化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方向,既注重建设内涵和品位,更要解决短板和不足,与“美丽”经济进行结合,并加强对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