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提升安置房小区居住生活品质,特制定出台了《余杭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8〕2号)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涵盖职能分工和组织架构、物业管理模式及小区规约中的相关行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物业费相关内容、物业管理考核机制等方面内容。

  (一)明确职能分工和组织架构。明确区级、镇(街道)、村(社区)和业主委员会四个层面的职能分工。

  (二)明确物业管理模式及小区规约中的相关行为。农民多高层公寓小区的物业管理由镇(街道)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自组式管理或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两户一联、多户多联小区原则上由各村(社区)进行自主管理。并对三种模式进行了解释。

  明确了部分小区规约中倡导的文明行为和禁止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三)明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专业化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包括基本服务、特约服务、物业费收缴。①基本服务,包括房屋设施设备管理、住宅装修日常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管理、财务管理等。②特约服务,主要指为业主开设的家政特约有偿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约服务清单以及收费标准供业主进行选择。

  自组式管理的服务内容:由组建的物业服务企业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引导业主主动参与小区管理,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同时做好物业费收缴工作。

  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提供保洁、绿化、秩序维护等物业基本服务并做好物业费收缴工作。

  四、文件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余杭区行政区域内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安置房小区包括多高层安置公寓、两户一联、多户多联小区。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解读人:沈国明

  联系电话:8918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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