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加强安置房源管理,有效盘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出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多高层公寓剩余房源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依据
《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08〕62号)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对多高层公寓剩余房源的处置主体、处置方式、收益分配、处置时间等方面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解读人:沈国明
联系电话:8918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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