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要求,公布余杭区供销联社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ha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余杭临平邱山大街266号迎宾楼5楼,邮编:311100,电话:86224823,传真:86224823)。 

一、概述 

2016年,区供销联社认真贯彻落实《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通过余杭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首页、余杭晨报和新浪微博等载体,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下属单位、所属企业和农民的信息服务,充分体现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宗旨目标。 

(一)从组织机构上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区供销联社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直接分管,办公室牵头,各部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具体办理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并负责组织协调、技术保障等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从日常工作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业务人员日常工作中主动学习《条例》,努力实现自我业务技能提高,扎实开始信息公开工作。前期做好信息审查,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同时能够根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通过多方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按照除依法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公开的原则,确定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依托余杭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首页、余杭晨报和新浪微博等载体,多方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区供销联社共主动公开信息118条,其中在信息公开网站、部门首页主动公开文件17条,工作动态65条、通知公告27条,通过新浪微博公开信息5条,通过余杭晨报等媒体公开信息4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区供销联社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区供销联社共受理网上信访74起,接待现场来访共2次20余人,均已给出明确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同志兼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区供销联社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其它申告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区供销联社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未能有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2017年,区供销联社将继续按照区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以下措施,将信息公开做得更好。 

一是加强意识,重视信息公开。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只是业务科室,区社每一名人员都要确保信息全面、及时,流程规范。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认真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涉及到信息公开的人员进行业务水平提高,参加各类培训,补充专业知识,提高公开的质量。同时,在区社内宣传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提高这一方面的工作标准。 

三是更好运用新媒体渠道公开工作。在微博、微信等新出现的渠道上,区社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短板,并没有大胆运用新渠道去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2017年,必须在做好原有的政府门户网站、纸媒等基础上,补上短板,在微博、微信等新渠道加强工作,增加公开渠道的年轻化和多元化,确保公开的范围更为广泛,以更便捷的方式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